湖北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依法带娃”时代来了!
2022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式开始实施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
这部法律的出台也催生了一个网络热词
——依法带娃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带娃
守护祖国的未来与希望
全
省
首
份
2022年1月19日,襄阳市宜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非法拘禁案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发出《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市团委、妇联等五家单位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全省法院发出的首份《教育令》。
家庭教育令
教
育
失
职
该案发生在2021年6月13日,未满16周岁的小程等三名被告人将被害人毛某强行带回家中,小程发现毛某手机微信有大量余额便产生占为己有的想法,三被告人便迫使毛某交出支付密码劫得大量钱财,直至次日晚毛某方被公安机关解救。主审法官何伟丽在受理该案后,发现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存在休学、辍学、抽烟等不良习惯,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保持密切交往,家长或是离异、或是外出务工,缺少对孩子们的日常教育和监管,放任孩子们一步步走向歧途,实属教育失职。
家庭教育缺失
庭审中,何伟丽法官着重查明三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了监护人存在的教育失职问题,并邀请学校老师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庭后,三名监护人来到宜城法院幸福家庭学校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何伟丽法官结合十多年来少年、家事审判经验向监护人们分析了青少年群体的心理、情感需求和与青少年的沟通技巧,再三嘱咐父母们要多关心孩子的成长,多进行正面引导,多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
主审法官向被告人家属发出家庭教育令
法
律
指
引
来源:宜城法院
编辑:佘文慧
核稿:邓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