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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1+N”未成年人保护模式 大冶法院成立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

湖北高院
2024-09-08

近日,大冶法院东岳路法庭联合东岳路派出所、实验中学、北门小学、东岳街办荟萃社区在荟萃社区成立了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开启了“1+N”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模式。



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是大冶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整合优势资源,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一次积极尝试和重要实践。服务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是抵制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的新阵地。


东岳路法庭制定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指引》手册,以服务站为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家长课堂等环节,扎实开展家庭教育综合指导工作,进一步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N”全方位保护体系。

“1”是以法庭为主导,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等民事案件审理中,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矛盾分析、科学育儿、亲子沟通等指导,引导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解决家庭矛盾。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督促未成年人刑罚执行教育,帮助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N”是以派出所、学校、社区等为主体,开展案后跟踪回访和线上宣传互动,设立家长课堂。案后跟踪回访,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监护人开展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家庭教育指导意见。线上宣传互动,在法院、派出所、学校、社区微信公众号设立爱心家园家庭教育专栏,发布典型案例、分享家庭教育知识,收集问题、意见和建议。设立家长课堂,以实验中学、北门小学为依托,开展亲子关系教育、预防犯罪和不良行为矫治教育、沟通技巧、情绪控制、良好家庭关系的构建和法治教育。

成立当天,东岳路法庭负责人许馨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全面解读,书记员邓伊辰、杜娟、刘鑫针对日常生活中多发性案件,引用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和虐待、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等典型案例,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张国庆

编辑:王威泽

核稿:柯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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