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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与伦理的悖论——克尔凯郭尔《恐惧与颤栗》

2016-12-12 第一哲学家


信仰与伦理的悖论——克尔凯郭尔《恐惧与颤栗》 


来自严春友《西方哲学名著导读》


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1813-1855)的这本书,全名是《恐惧与颤栗——辩证的抒情诗》,副标题表明了他思维的方向,整部著作意在通过对亚伯拉罕的故事来分析伦理与信仰的关系及其所包含的悖论。


克尔凯郭尔的著作多以化名出版,该书作者署名为“沉默的约翰尼斯”。他的这一做法或许是有深意的,与他思想的特性具有某种对应:宗教高于美学和伦理学,无限的上帝是看不见的,而信仰具有不可言说性,似乎只有沉默和隐藏才可以言说。


亚伯拉罕的故事见于《圣经·旧约全书》的“创世纪”:他的妻子撒拉一直没有生育,于是把使女夏甲纳为妾,生下儿子以实玛利。后来,由于他对上帝的忠诚,上帝赐福给他,在他一百岁时撒拉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以撒。以撒三十岁时,上帝进一步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对他说:把你的亲生儿子以撒带到摩利亚山上献为祭品。他什么也没有说,第二天一早就带着仆人和以撒上路了。走过了三天半的行程以后,终于来到摩利亚山上,他筑起祭坛,把干柴堆好,捆绑了以撒,放在干柴上,然后举刀就要杀他。这时,上帝派来的使者在空中说道:亚伯拉罕,不可杀害这个童子,我知道你是敬神的了,因为你没有留下儿子,不给我。亚伯拉罕举目观看,发现在树林里有一只小羊,于是将羊献为祭品。上帝因此保佑他子孙昌盛。


克尔凯郭尔通过对这个故事的分析,论述了他对于信仰的看法,揭示了伦理与信仰之间的矛盾以及信仰本身的悖论,同时也表明了信仰的特殊性质。


信仰具有最高价值,其意义超出于任何其他领域的价值。其他任何领域的价值只具有相对的、有限的意义,而信仰却具有绝对的、无限的意义,因为它的对象就是那不可见的无限。拥有信仰的人能够永葆精神上的青春,因为信仰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而且也不应该改变,其本身具有永恒性。


亚伯拉罕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拥有坚定的信念,对于他的信仰、对于他所信仰的神从无半点怀疑。因此,信仰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虔诚,一旦有所怀疑,信仰也就消失。从这个角度可以说,思想止步的地方就是信仰。


亚伯拉罕之所以如此虔诚,来自于他的软弱,他知道他没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命运,才俯首听命于神的旨意。依靠他个人的力量不能够拯救自己,但忠诚却可以拯救他。他因自己的无能而绝望,但在绝望中才有希望。一个妄自尊大的人不可能有信仰,也不可能得救。


信仰与伦理是矛盾的,甚至是反伦理的。从伦理角度看,亚伯拉罕是在谋杀自己的儿子,是罪人;但从宗教角度看,他若是不杀自己的儿子,他就是罪人,因为他没有遵守与神的约定,没有忠于自己的信仰。


信仰是不能描述的,也是不可说的,当你描述的时候你还没有进入信仰;信仰只能实行。信仰者不是说教者,而是一个见证人,也可以说,信仰需要的是行为的证明,而不是说教。


从伦理的或常人的观点看,信仰是荒诞的,因为信仰不合乎常理,不合乎逻辑,不合乎人伦。信仰要求你弃绝一切,弃绝你最珍贵的:亚伯拉罕必须把他最爱的儿子献给上帝。但依靠这荒诞又可以重新赢回一切:亚伯拉罕又得到了他的儿子。这是无法解释的,所以亚伯拉罕从头到尾没有向任何人解释一句,因为对于那些没有信仰的人来说,他们不可能理解;而且也无法解释。他也没有向上帝哀求,因为他相信上帝。他坚信,在无限的世界里什么事情都是可能的。而无信仰的人生活在有限世界里,在这里很多事情都是不可能的。一个信仰者承认不可能性,相信荒诞,相信在弃绝中可以得到。抛弃暂时性而进入永恒,在永恒中没有什么东西是能够被抛弃的。信仰是一种无限的运动,是永恒的爱,超越人伦的爱。


伦理的东西是普遍的,超越一切个人和一切时代,具有普遍适用性,关乎全体。伦理的规则是普遍性高于个体性,而信仰的规则是个体性高于普遍性。信仰者进入普遍性,但进入普遍性之后又将自己作为更高的东西与普遍性分离,成为比普遍性更高的个体。前者是悲剧英雄,后者则是宗教意义上的个体。悲剧英雄是伦理的最高产物,他献身于普遍之物和全体,或者为了拯救一个民族,或者为了国家,或者是为了安抚上帝,他因他的道德而伟大;亚伯拉罕却不是悲剧英雄,他的行为与这种伦理的普遍性无关,而纯粹是一种私人事务,他因他的个人德行而伟大,他的行为纯粹是一个信仰事件: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上帝需要他提供信仰的证据,顺便推荐你关注第一哲学家微信公众号[firstphilosopher],可以第一时间接收最多最全的大哲学家思想,保证一条都不会错过。而他也能够提供这种证据。悲剧英雄是可以完成的,他可以在普遍性中获得安全感;信仰者却不能,每时每刻都在经受着考验,一不小心就会回到伦理的普遍中来,从而前功尽弃。


大多数人都生活于伦理之中,有着具体的目标,而信仰者不然,他永远没有这样具体的目标,因为他的目标是绝对,是无限。信仰者也可以说是一个辩证论者,他永远处于运动之中,而不能静止。


信仰所确立的是个人与上帝的绝对关系,他必须与上帝绝对地联系在一起,因而存在着对于上帝的绝对义务。伦理关系是相对的,而信仰关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因此可以说亚伯拉罕的故事包含着对于伦理学的神学怀疑。信仰不能被归结为伦理,神学要求对于上帝的绝对的爱。


信仰就是激情。这种激情是内在的,也可以说信仰就是内在性,这种内在性与外在性具有不可通约性,即不能用外在性来进行解释,也不能归结为外在性,它不可解释,不合乎理性。建筑在个体性基础上的信仰是不能让任何人理解的,信仰,也即对于上帝的绝对义务,可以做出伦理学所不允许的事:正因为亚伯拉罕爱以撒,所以他才献给上帝。从人的角度看,这是无法理解的。信仰者永远以专注而澎湃的激情献身于他的上帝,这样的人只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因而真正的信仰者决不是宗派主义者,而永远是一个个体。所以,信仰,意味着成为一个个体。信仰是人的最高激情。


信仰还意味着敬畏。“人如不知恐怖,也就不知伟大。”在上帝面前,人永远是渺小的;知道自己的渺小,才知道上帝的伟大,才知道敬畏。


克尔凯郭尔对于信仰的这些论述,深刻地揭示了宗教与伦理的本质区别。信仰的确与伦理不同,因为前者所处理的是人与神的关系,后者处理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们对于宗教的很多误解也都是由于没有区分这两者而产生的,也就是说,人们往往从伦理角度去看待信仰,当然就会觉得宗教荒谬。我们可以不承认神的存在,也可以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我们不能把信仰归结为伦理——这样事实上就取消了宗教。宗教是伦理不能取代的,正如伦理也不能为宗教所取代一样,它们在人的精神系统中的作用和意义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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