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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资“蛀虫”刘岗忏悔书曝光

点赞云南 2021-04-18

刘岗

“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东西,就会失去不该失去的东西,平平淡淡就是福,理解这一句普通的话,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在忏悔书中写下的这几句话,令人唏嘘。

2018年11月14日,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审计厅移送的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岗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犯罪,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2019年5月10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政绩观错位,权欲熏心急功近利

今年52岁的刘岗,曾拥有光鲜亮丽的履历——1989年大学毕业后,从云南天然气化工厂经济协作办公室职员干起,27岁即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37岁至副厅级,担任省属企业总经理。在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引入合作伙伴,成功整合全省散装水泥行业、重组云大科技资产,曾被誉为资本运营的高手和能人。

此时的刘岗,自以为立下了“汗马功劳”,正厅级一把手的位置非他莫属。但是,事与愿违,在2011年的人事调整中,刘岗不但没有接任公司一把手,反而被调到规模相对较小的省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级别仍然是副厅级。

“当时自己心里是比较失落的,觉得好像种了一棵树,成了一棵大树,最后乘凉的人不是我。”刘岗说。从此,他的心态开始转变。

“在省煤化工集团任职期间,心灰意冷,完全是用抵触的心态、行为对待工作,闹情绪、闹别扭,开会不发言,点名被要求发言,也只是敷衍了事,就这样混了10个月。”刘岗说。

2012年5月,他被调任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级别没变,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一把手,他自己觉得理想抱负还是受到压抑。2016年3月,他任该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成为一把手,但级别却还是副厅级。

“当时该公司的规模在全省省属企业中是最小的,而评价省属企业级别的标准主要是经济规模。只有做大公司的经济规模,才能提高公司的地位,水涨船高,自己的政治业绩和行政级别也会相应提升,实现自己多年来的政治抱负。”刘岗认为。

2016年11月,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作为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其职能是通过国有资本运营,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筹措资金,肩负防止债务违约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任。

“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强调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省国资委多次要求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聚焦主业,但刘岗置若罔闻,无视公司职能定位和国资监管规定,为了尽快晋升为正厅级领导干部,‘不计成本壮大企业规模’成了公司发展的主基调。”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2016年至2018年短短三年,该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融资,未经省国资委批准,投资主业外项目78个,金额巨大。而且,投资布局杂乱无章,职能重叠交叉,由于缺乏监管措施,各个投资平台和投资团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2018年1月,问题发生了——公司无法按时偿还某信托刚性到期债务,导致债务违约。但在此前对省国资委的报告中,刘岗却刻意隐瞒资金问题,多次表示可以偿还。

违约事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对此作出相关处置要求,刘岗表面上表示要认真贯彻、积极推进,但实际工作中阳奉阴违、敷衍塞责,致使公司防风化债工作陷入危机,触发系统性风险,危及云南省金融稳定。

“被不正确的政绩观所驱动,急于做成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为自己谋取一个更好的位子。同时也还抱有一种侥幸心理,想着过一天算一天,事情做成功了属于自己,风险爆了企业垮了,政府买单、政府解决。”刘岗说。

党性缺失,任性妄为破纪破法

“一直认为自己是业务型干部,对参加党的教育培训不感兴趣。党章是被留置以后才看的,你让我讲业务我能讲,要是让我脱稿讲一堂党课,我讲不出来,因为我连基本的概念都不知道。党委书记不看党章,连普通党员的标准都达不到。”刘岗忏悔说。

“作为党委书记,他经常借口业务工作忙,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政治理论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党的建设严重缺失,党的纪律、规矩、制度形同虚设。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2018年整改情况复查验收仍未能通过。”审查调查人员说,不接受党的教育,必然精神缺钙、思想滑坡;离开党建的业务,注定丧失灵魂、偏离方向。

纵观刘岗的许多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多数是在省国资委监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抵制、监事会约谈、下属公司否决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公开实施。

“刘岗在公司大搞‘一言堂’,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在公司投资、对外借款担保过程中搞个人说了算,制度规定形同虚设。”该公司一名班子成员说道。

审查调查人员也查实,刘岗在担任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既存在乱用和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存在不用和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监事会否决的“三重一大”事项,他能通过其他途径违规执行,他一个电话、一个批示,几千万、上亿元的资产就借贷出去。

2015年至2017年,他先后350多次违规违法决策,主持召开董事会77次,其中73次均以通讯(传签)方式表决,以领导班子会代替董事会,党委会、董事会变成了情况通报会,集体决策流于形式。69项股权投资项目中,有42项无可行性研究报告,有15个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流于形式。

干部职工对刘岗的所作所为看在眼里,下级公司、内部员工上行下效,不良风气滋生蔓延,违规违纪现象频发,公司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受到严重破坏和污染。

损公肥私,贪图享受坠入深渊

学习法律出身的刘岗懂法,也喜欢研究如何规避法律惩处。而“期权式腐败”,就是刘岗妄图规避法律惩处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他先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老板谋利,帮助老板发财,再慢慢让老板回报和感谢自己。

“羡慕私人老板的奢靡生活,觉得我曾经帮助过的人都过得挺好,而我现在也需要帮助了,他们理所应当给我好处,于是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刘岗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老板朋友们铺路搭桥,就是希望这些人赚大钱后,不要忘了自己。

2003年至2010年,刘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银行行长承揽存款、贷款等业务谋取利益,但在这期间,他并没有收受行长送来的大额感谢费。6年过后,他认为已经和这些事基本没有关系、比较安全后,向该行长索要了200余万元好处费。事发前,为了归还收受其他人的10余万款项,他又向该行长索要资金填补漏洞。

2009年7月,刘岗发现北京房地产市场暗藏的商机,准备购买一套房产静候升值。他突然想到了此前负责重组云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工作中,采纳某公司李某团队的资产重组方案,让李某从中获利上亿元,李某还没有任何表示。他便打电话给李某说:“我想在北京按揭贷款买套房子,首付不够需要你支持。先算是向你借,等以后房产处置后还钱给你。”李某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立即凑足200万元现金,送给刘岗。此后,刘岗未再提还钱之事。

随着职务的升迁,刘岗不再满足事后“期权回报”的慢节奏,而且生活上越来越奢靡。他毫无顾忌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37次、公务舱19次,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豪华车辆6辆。一些老板有的为其提供家庭保姆、家庭司机,有的为其承担孩子学费、家人旅游费用,有的为其购买豪车……

“他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溜须拍马的老板派头,不断用权力为向往的生活买单,涉嫌受贿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审查调查人员说,作为回报,他对那些“关心”自己的老板更好。

比如,经他违规操作,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逆向托管一家民营企业,利用这个出口,让国有资金源源不断流向自己和私人老板的腰包。2016年7月,刘岗以该民营企业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向某国有企业借款1亿元,由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资金到账后,在没有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利率、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刘岗擅自决定将其中的1000余万元借给该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甘某某使用,进行私人投资。2017年12月,刘岗用同样的操作方式向该国有企业借款1亿元,又将其中9000万元借给甘某某投资。直至案发时,仍有近1亿元资金未归还。

“作为国有企业一把手,对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义务,刘岗不仅没有尽到勤勉之责,反而把国有资产当成‘唐僧肉’,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对那些不断输送利益来‘关心’自己的老板,慷国家之慨,行一己之私,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也是咎由自取。”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今,等待刘岗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忏悔录(摘自刘岗忏悔书)

提笔写下“忏悔书”三个字,觉得十分沉重。我被组织采取留置措施,每天在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的内心折磨中度过,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度日如年,自己的心理也经历了从最初的震惊、不甘心、不服气到现在真心认罪、真诚悔过的状态。下笔之所以这么沉重,是因为自己感到罪孽深重,羞愧难当,感到既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托付,对不起公司和全体关心公司发展的员工,也对不起自己年迈的父母、自己的妻子儿女!自己今天这个处境,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反思最近几年的所作所为,可谓劣迹斑斑。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

不讲政治,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从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谨慎,风险意识薄弱。各级领导反复要求,自己却视若耳旁风,没有从战略上、具体措施上作出相应部署,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强调。

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当时,公司在全省省属企业中是规模最小的一家,而评价省属企业的标准主要是经济规模的大小,因此如何尽快做大企业规模,提升公司地位,提升自己的行政级别,就是我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这种政绩观从出发点就是不对的,是带有私欲、带有个人目的的。

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那么多问题产生,思想根源上的问题之一就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甚至可以说没有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致自己在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甚至在一些具体事例中恣意妄为、十分任性,漠视制度、漠视法律,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事例普遍存在。

战略问题研究不够。因前述原因,在研究公司战略时,没有科学、审慎的态度。公司内部管理、企业发展中的很多问题也源于此。且制度建设远远滞后于公司管理、发展的需要,用人不当、管理失控。

能力不足,精神懈怠。在解决涉及公司生死的战略问题时,自己缺乏解决战略问题的能力,畏难,缺乏工作热情,相信政府总会解决的,忘了这是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本分,有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腐败导致问题彻底恶化。放弃党性提升,不遵守党规党纪,触犯法律,收取好处;向往私人老板奢华的生活方式,屁股完全坐在私人老板一头,成了私人利益的代言人……自己对自己的一些行为都觉得不可思议,想不通为什么发生,真是鬼迷心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行动是坚决的。自己最近几年的所作所为,已经是失控状态。任由此种状态下去,只会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所以,感谢组织对我的挽救。

被留置后,我认真学习了党章,反复学习了好几遍。令人羞愧的是,自入党以来,自己从未认真学习过一遍,涉及的相关内容都是秘书写稿、照本宣科,既不入心、也未入脑。自己曾经在井冈山干部学院培训后,留言“高山仰止”,革命先辈为了信仰放弃一切为之奋斗,而对比自己的行为,让人羞愧,不但没有把对党的干部的要求落到行动中,连普通党员的一些要求都没有做到。

大量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发生,说明了自己自以为是、目无纪法,对纪法缺乏基本的敬畏和尊重。后果就是,接受惩处。

怨天怨地最终只能怨自己,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东西,就会失去不该失去的东西,平平淡淡就是福,理解这一句普通的话,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今日,中共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员会发文,“自我揭短、自曝家丑”,曝光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问题。具体如下:

省委巡视发现云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公司党委一段时期管党治党严重不力;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党性缺失、任性妄为,损公肥私、贪图享受,带头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公司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等问题较为突出。

公司党委深刻汲取教训,痛定思痛,决心直面问题,切实以肃清秦光荣流毒、刘岗余毒为契机,坚决整改,彻底纠治“四风”,全额追缴违规违纪费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1关于违规报销交通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共计15户企业,未将交通费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进行管理,采取“限额凭票报销”方式报销职工交通费,涉及360人,金额共计463.6万元。其中,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按照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助理)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40.03万元,涉及67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投资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05.1万元,涉及65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1.88万元,涉及38人;云南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以及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200元/月、员工10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64.93万元,涉及36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8.63万元,涉及27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5.18万元,涉及9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每人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4.9万元,涉及8人;香港中滇资本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000元/月、员工5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64万元,涉及10人;中滇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000元/月、员工5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5万元,涉及12人;云南国资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31.07万元,涉及29人;云南滇资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按照高管正职1800元/月、高管副职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100元/月、员工9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6.29万元,涉及28人;云南国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200元/月、员工8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11万元,涉及12人;云南国通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前台(业务部门)1200元/月、后台(管理部门)6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5.68万元,涉及11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鼎商业有限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在限额1500元/月的标准内报销交通费1.28万元,涉及3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金控有限公司按照高层管理人员20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500元/月、员工1200元/月的标准报销交通费2.49万元,涉及5人。

2关于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等问题

2015年至2018年,云南资本下属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等共计金额22.14万元。

(一)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礼品等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礼品共计金额16.04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1.39万元,烟2.15万元,中药材1.3万元,礼品8990元,购买酒3000元。

1.2016年3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冰岛茶20套,220元/套;景迈茶20套,150元/套;陈韵茶20套,75元/套;滇红茶5套,380元/套;中茶红印茶1饼,260元/饼;天沫生茶1饼,260元/饼。共计6批次,合计1.13万元。

2.2016年3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三七2公斤,300元/公斤;红东革阿里2公斤,670元/公斤。共计2批次,合计1940元。

3.2016年4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红塔山新势力香烟5条,100元/条;云烟软珍香烟30条,200元/条。共计2批次,合计6500元。

4.2016年5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云烟软珍香烟10条,210元/条;金猴献瑞茶6盒,150元/套;天之蓝酒20瓶,150元/瓶。合计6000元。

5.2016年6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市场总监赵作勇、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勐库2016年新茶16片,216元/片。合计3456元。

6.2016年6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香烟4条,340元/条。合计1360元。

7.2016年7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原财务总监何怡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2004年大益茶7片,500元/片。合计3500元。

8.2016年9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0.5公斤,600元/公斤;天麻1公斤,400元/公斤。合计700元。

9.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布朗宫廷茶14饼,85元/饼;2006年中茶黄印茶7饼,150元/饼;金猴祥瑞茶7饼,150元/饼;中茶红印茶7饼,180元/饼;古树松针茶1公斤,300元/公斤;蜜香金牙茶1公斤,800元/公斤。合计5650元。

10.2016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9年无量古树茶1公斤,280元/公斤;桂蜜红茶1套,430元/套;古树松针茶2提,70元/提(7饼/提)。合计850元。

11.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三七一批,2350元/批;购买天麻一批,400元/批;购买天麻一批,900元/批。共计3批次,合计3650元。

12.2016年1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古树松针茶0.5公斤,300元/公斤;桂蜜滇红茶2.5公斤,600元/公斤;绿茶香针茶0.5公斤,120元/公斤;景迈古树茶14饼,5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42饼,120元/饼;布朗宫廷茶42饼,80元/饼;茶罐16个,5元/个。共计7批次,合计1.09万元。

13.2017年1月,由公司原副总裁阳云春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10条,335元/条。合计3350元。

14.2017年2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20条,340元/条。合计6800元。

15.2017年2月,由公司总裁张强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大吉贺岁金币10件,899元/件。合计8990元。

16.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2004年大益茶2饼,500元/饼;桂蜜滇红茶2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0.5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天沫生茶7饼,120元/饼;桂蜜滇红茶0.5公斤,650元/公斤;金猴献瑞茶7饼,150元/饼。共计7批次,合计6515元。

17.2017年2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758茶粉1盒,580元/盒;2006年天沫生茶7饼,120元/饼;月光禅茶7饼,80元/饼;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6年金昔归茶7饼,240元/饼;2015年景迈古树茶7饼,50元/饼;2005年熟砖8块,110元/块。共计8批次,合计7130元。

18.2017年1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06年易武古树茶7饼,260元/饼;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6年金昔归茶7饼,240元/饼;金猴献瑞茶7饼,150元/饼;2004年中茶红印茶7饼,200元/饼。共计5批次,合计6790元。

19.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及天麻一批,合计5090元。

20.2017年3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古树松针茶1罐,65元/罐;蜜香金芽茶23罐,165元/罐;桂蜜滇红茶9罐,125元/罐;野生红茶1罐,245元/罐。共计4批次,合计5230元。

21.2017年5月,由公司原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张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印象烟庄云烟香烟4条,340元/条,合计1360元。

22.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2公斤,120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树茶7饼,300元/饼;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小户寨古树茶1公斤,450元/公斤;野生红茶(中国红)0.5公斤,1200元/公斤;昔归古树茶1公斤,650元/公斤;野生红茶(中国红)1公斤,1200元/公斤。共计8批次,合计8700元。

23.2017年6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小户寨古树茶1公斤,450元/公斤;2006年易武古树茶14饼,300元/饼;2014年冰岛古树茶14饼,150元/饼。共计3批次,合计6750元。

24.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1批,680元/批。

25.2017年9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桂蜜滇红茶5公斤,420元/公斤;2014年大雪山古树茶42饼,160元/饼;昔归古树茶8公斤,406.25元/公斤;2014年冰岛古树茶3饼,220元/饼;景迈古树茶84饼,50元/饼;野生红茶9公斤,400元/公斤;月光禅茶3饼,230元/饼。共计7批次,合计2.12万元。

26.2017年10月,由公司人事专员李苑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先后购买2014年冰岛春茶7饼,120元/饼;2014年昔归古树茶15饼,280元/饼;1999年熟茶7饼,280元/饼;金猴祥瑞熟茶28饼,150元/饼。共计4批次,合计1.12万元。

27.2017年11月,由公司总裁张强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三七2公斤,455元/公斤。合计910元。

28.2018年2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勐库生茶10公斤,168.5元/公斤。合计1685元。

29.2018年5月,由公司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副总裁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张强审批,购买滇红茶7盒,300元/盒。合计2100元。

(二)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1.38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13万元,烟2520元。

1.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景迈山)40片,150元/片,合计6000元。

2.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普洱茶(散茶)20斤,105元/斤。合计2100元。

3.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20个,115.5元/个。合计2310元。

4.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茶罐10个,91元/个。合计910元。

5.2017年3月,由国鼎环境原行政主管曾丽娟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红塔山牌香烟10条,200元/条,合计2000元。

6.2017年12月,由国鼎环境原总经理助理张黎报销,经原副总经理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裁束强审批,购买印象牌香烟8包,65元/包,合计520元。

(三)个旧市国鼎同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购买烟、茶问题

个旧市国鼎同盛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7800元,其中购买茶叶4750元,烟3050元。

2018年10月,由国鼎同盛原行政文员任倚贤报销,经原能源环保会计赵祥忠审核,经国鼎同盛原总经理李正旋审批,先后购买大益茶10套,250元/套;玉溪尚善香烟6条,250元/条;大益茶5套,450元/套;玉溪尚善香烟5条,310元/条。共计4批次,合计7800元。

(四)云南国鼎能效电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烟、茶、礼品问题

云南国鼎能效电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烟、茶共计金额8647元,其中购买茶叶5200元,烟2100元,礼品1347元。

1.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冰岛宫廷普洱茶10套,220元/套,合计2200元。

2.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景迈春韵普洱茶10套,150元/套,合计1500元。

3.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陈韵兰韵普洱茶20套,75元/套,合计1500元。

4.2017年3月,由国鼎能效原行政主管马迪莎报销,经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印象烟庄香烟6条,350元/条,合计2100元。

5.2017年9月,由国鼎能效销售员李典勇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嘉华月饼3盒,259元/盒,合计777元。

6.2017年12月,由国鼎能效行政人事张丽报销,经原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阳云春、财务总监杨志东审核,总经理束刚审批,购买三七3盒,190元/盒,合计570元。

(五)上海云资敦鼎实业有限公司购买茶、礼品卡问题

上海云资敦鼎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茶、礼品卡共计金额1.8万元,其中购买茶叶1.3万元,礼品卡5000元。

1.2017年9月,由云资敦鼎原办公室主任王群报销,经原财务总监徐正辉审核,总经理曾可为审批,购买茶管家野生红茶10公斤,1300元/公斤,合计1.3万元。

2.2017年1月,由云资敦鼎副总经理李东波报销,经原财务总监徐正辉审核,总经理曾可为审批,购买百联集团OK卡5张,1000元/张,合计5000元。

(六)云南国滇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酒问题

云南国滇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违规购买酒共计金额1.28万元。

1.2016年11月,由国滇茶业原董事会秘书周丽华报销并审核,经原董事长刘鹏峰审批,先后购买怀庄(3年)白酒40瓶,180元/瓶;英斯图红酒4瓶,150元/瓶。共计2批次,合计7800元。

2.2017年6月,经国滇茶业原行政人力总监李玉丽审核,由原总经理助理周丽华报销并审批,购买怀庄(1年)白酒40瓶,125元/瓶,合计5000元。

3关于违规报销代驾费的问题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部2016年报销代驾费396元。

1.2016年7月,由云南资本本部原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现茂报销,经原行政办公室总经理阳光、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周先田审批,报销2016年6月27日代驾费287元。

2.2016年8月,由云南资本本部原行政办公室职员李剑巍报销,经原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文羏、原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周先田审批,报销2016年4月1日代驾费109元。

4关于违规报销专车费的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云南国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李晶、副总裁丰蕾、原副总裁李浩然3人出差不仅报销交通补贴,期间经以上3人同意,由综合管理部李忠艳经办,还分别用公款预存的专车费支出个人交通费385元、196元、1510元,合计2091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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