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菌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是一场我淋不到的大雨丨日课写作营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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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个 人 都 是 生 活 的 记 录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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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菌 天添不喜欢下雨,可却把这份不喜欢也写出了动人的诗意。裤脚上跳跃的雨水、明黄色的雨披、啪啪落在雨伞上的声音......这些动人又潮湿的画面只有躲在被窝里远看时才能让人因为距离而感到美好。就像喜欢一个人,亦是因为他是你不用淋在身上的一场大雨。
淋不到的大雨
文/小方菌
我发自内心地讨厌下雨天。裤脚会带着一路从地上跑上来的泥水,密密麻麻,触目惊心。这一个月的雨天,我都成为这样一个受害者,眼前满是这样的裤腿儿。
这是我从小以来对雨天的记忆,我老看到这些泥水印子,还有湿掉的鞋。对于这样的感受,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给了我一个“良”的评价。“良”字打在右下角,和挂在裤腿上的泥水印子一样让人沮丧。
“这种鬼天气能怎么写?”
拿过同桌的作文本一看:“我爱雨天,大街上到处都是花花绿绿的伞,红的,黄的,彩色的……”
老师的一个“优”字收尾,瞬间给我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但,雨天于我的感受,丝毫没有改变。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更加厌恶吧。现在回想起当年的那个同桌,不知是否正在享受今年上天额外馈赠的雨季。而我仍然在为雨天的行头操心,不能穿浅色的裤子,不能穿丝袜,以至于少了很多穿好看衣服的机会。
直到我拥有了一件雨披,明黄色的,套在身上连脚都被罩在里面了。我穿着雨披,又撑上一顶伞,像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一样在我家的院子里淋雨。
雨水砸在雨衣上,发出“啪嗒啪嗒”清脆的响声,透过我的耳膜,刺激到脑神经,身体能感受到雨水的冰凉,情绪蓦地高涨到一个奇怪的方向,除了脸上湿哒哒的,其他一切都好。我心里欢呼着雨下得再大一点吧,再大一点吧。我终于爱上了雨天。
这让我想起我姑妈,她和所有女人一样对紫外线怕得要死,夏天出门必是要全副武装,她用防晒霜是很后来的事。记得她第一次用防晒霜的那天,她从外面跑进来,没好气的跟我笑着说:“你表姐给我一瓶防晒霜,我就用了,然后在太阳底下走来走去,还没撑伞哦,真的是傻了。”
当她意识到自己高估了防晒霜能给她和紫外线之间带来的距离感后,又像躲瘟神一样地躲着太阳。
其实,我也没有真正意义地喜欢上雨天。仔细想想,跟那次把自己装在雨衣里一样,我喜欢的是雨天在被窝里睡觉看剧,窗外的雨越大我的内心就越平静,我喜欢的是和雨天的距离感。
就像,我喜欢王大春,大概因为他是我淋不到的一场大雨。
雨衣贴着皮肤,冷刺刺的,像王大春的那种冷。于是我就缩在宽大的雨衣里,紧绷着,走在路上,那样有多累,只有我自己知道。雨靴也是冷刺刺的,并不合脚,只能说是套在脚上,走起路来哐啷哐啷响。
我就去踩水,专挑有水坑的地方,让水没过鞋面,蹚过去,或者故意踩出一个个能被我小学同桌称之为“浪花”的东西,心情稍微愉悦了一点。
所以我喜欢故意去碰触王大春的逆鳞,我去烦他,借他的钱不还他。我仔细考虑过我到底喜欢王大春的什么,他抽烟那件事就已经可以从我的理想型里排除了。
车灯前,王大春影影绰绰的,抽着烟就这么朝着我走过来。跟我打了声招呼之后,就从我身旁走过去了,见车来了,顺势把烟头往地上一扔脚一踩,就这么走掉了,那一刻,他真的……好帅啊!
那天我去算了塔罗牌,说我会跟王大春在一起的时候,我竟然没有那么开心。没有雨衣和雨靴的雨天我依然讨厌无比。王大春只要离我远远的就好。喜欢王大春,是因为他是一场我淋不到的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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