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中国人的宗教经得起随便多少亵渎
每 个 人 都 是 生 活 的 记 录 者
每 个 人 都 是 生 活 的 记 录 者
表面上中国人是没有宗教可言的。中国智识阶级这许多年来一直是无神论者。佛教对于中国哲学的影响又是一个问题,可是佛教在普通人的教育上似乎留下很少的痕迹。就因为对一切都怀疑,中国文学里弥漫着大的悲哀,只有在物质的细节上,它得到欢悦。
世界各国的人都有类似的感觉,中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是:这“虚空的空虚,所有都是虚空”的感觉总像个新发明,并且就停留在这个阶段。一个一个中国人看见花落水流,于是临风洒泪,对月长吁,感到生命之暂,但是他们就到这里为止,不往前想了。灭亡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他们并不因此就灰心、绝望、放浪、贪婪、荒淫——对于欧洲人,那似乎是合逻辑的反应。像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一旦不相信死后的永生了,便大大地作乐而且作恶,闹得天翻地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认为人一年年地活下去,并不走到哪里去;人类一代一代下去,也并不走到哪里去。那么,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不管有意义没有,反正是活着的。我们怎样处置自己,并没多大关系,但是活得好一点是快活的,所以为了自己的享受,还是守规矩的好。
当然,下等人在这种缺少兴趣的、稀薄的空气里是活不下去的。他们的宗教是许多不相连系的小小迷信组合而成的——星相、狐鬼、吃素。上等人与下等人所共有的观念似乎只有一个祖先崇拜,而这对于智识阶级不过是纯粹的感情作用,对亡人尽孝而已,没有任何宗教上的意义。
但是仔细一研究,我们发现大家有一个共通的宗教背景。读书人和愚民唯一的不同点是:读书人有点相信而不大肯承认;愚民承认而不甚相信。这模糊的心理布景一大部分是佛教与道教后期的神怪混合在一起,在中国人的头脑里浸了若干年,结果与原来的佛教大不相同了。
中国的地狱
中国人有一个道教的天堂与一个佛教的地狱。死后一切灵魂都到地狱里去受审判,所以不依基督教的地底火山,单只恶人在里面受罪的,我们的地府是比较空气流通的地方。
鬼的形态,有许多不同的传说,比较学院派的理论,说鬼不过是一口气不散,是气体;以此为根据,就断定看上去是个灰或黑色的剪影,禁不起风吹,随着时间的进展渐渐销磨掉,所以“新鬼大,故鬼小”。但是群众的理想总偏于照相式,因此一般的鬼现形起来总与死者一模一样。
阴司的警察拘捕亡人的灵魂,最高法庭上坐着冥王,冥王手下的官僚是从干练的鬼中选出来的。生前有过大善行的囚犯们立即被释放,踏着金扶梯登天去了。滞留在地狱里的罪人,依照各种不同性质的罪过受各种不同的惩罚。譬如说,贪官污吏被迫喝下大量的铜的溶液。
离去之前,鬼们先喝下迷魂汤,便忘记了前生。他们被驱上一只有齿的巨轮,爬到顶上,他们惊惶地往下看,被鬼卒在背后一戳,便跌下来——跌到收生婆手中。
犯了罪受罚,也许是在地狱里,也许在来生,也许就在今生:不孝的儿子自己的儿子也不孝;鞭打丫头的太太,背上生了溃烂的皮肤病。
拘捕与审判的法律手续也不是永远照办的。有许多案件,某人损害某人,因而致死,法庭或许把一切仪式全部罢免,让被害者亲自去捉拿犯人。鬼魂附身之后,犯人就用死者的声音说话,暴露他自己的秘密,然后自杀。
既然没有一定,阴司的行政可以由得我们加以种种猜度解释。所以中国的因果报应之说是无懈可击的,很容易证明它的存在,绝对不能证明它不存在。
中国的幽冥,极其明白,没有什么神秘。阴间的法度与中国文明后期的法度完全相同。就因为它以人性为基本,阴司也有做错事的时候,亡魂去地狱之前每每要经过当地城隍庙的预审。城隍庙是阴曹的地方法院,城隍往往由死去的大员充任(像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在《红楼圆梦》里就做了城隍),而他们是有受贿的可能性的。
对于父母遗体过度的关切,唯一的解释是:在中国,为人子的感情有着反常的发展。中国人传统上虚拟的孝心是一种伟大的、吞没一切的热情;既然它是唯一合法的热情,它的畸形发达是与其他方面的冲淡平静完全失去了比例的。
为自己定做棺材,动机倒不见得是自恋而是合实际的远虑。农业社会中的居民储藏一切的生活必需品,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中国的富人常被形容为“米烂陈仓”。在过去,在一个较有余裕的时代,寿衣寿材都是家常必备的东西,总归有一天用得着的。
斤斤于物质上为亡人谋福利,也不是完全无意义的,因为受审判的灵魂在投生之前也许有无限制的耽延。
中国人说一个人死了,就说他“仙逝”,或是“西逝”(到印度、释迦牟尼的原籍),又称棺材为“寿器”。加上了这样轻描淡写愉快的涂饰,普通的病死比较容易被接受了,可是凶死还是被认为可怕的。不得好死的人没有超生的机会,非要等到另有人遇到同样的不幸,来做他的替身。于是急于投生的鬼不择手段诱人自杀。有谁心境不佳,鬼便发现了他的可能性。如果它当初是吊死的,它就在他眼前挂下个绳圈,圈子里望进去仿佛是个可爱的花园。人把头往里一伸,绳圈立即收缩。
中国人将精灵的世界与下等生物联系在一起。狐仙、花妖木魅,都是处于人类之下而不肯安分,妄想越过自然进化的阶段,修到人身——最可羡慕的生存方式是人类的,因为最完全。有志气的动植物对于它们自己的贫穷愚鲁感到不满,不得不铤而走险,要得到一点人气,惟有偷窃。它们化作美丽的女人,吸收男子的精液。
虽然说有琼楼玉宇、琪花瑶草,总带着一种洁净的空白的感觉,近于“无为”,那是我们道教的天堂唯一的道教色彩。这图画的其他部分全是根据在本土历代的传统上。玉皇直接地统治无数仙宫,间接地统治人间与地狱。对于西方的如来佛、紫竹林的观音,以及各有势力范围的诸大神,他又是封建的主公。
天上的政府实行极端的分工制,有文人的神、武人的神、财神、寿星,地上每一个城有城隍,每一个村有土地,每一家有两个门神,一个灶神,每一个湖与河有个龙王。此外有无职业的散仙。
中国的天堂虽然格局伟大,比起中国的地狱来,却显得苍白无光,线条欠明确,因为天堂不像地狱,与人群毕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即使中国人不拿天堂当回事,他们能够随时的爱相信就相信。他们的理想力委实强韧得可惊。
因为中国人对于反高潮不甚敏感,中国人的宗教经得起随便多少亵渎。“玉皇大帝”是太太的代名词——尤其指一个泼悍的太太。虔诚与顽笑之间,界线不甚分明。诸神中有王母,她在中国神话中最初出现的时候是奇丑的,但是后来被装点成了一个华美的老夫人;还有麻姑,八仙之一,这两个都是寿筵上的好点缀,可并不是信仰的对象。然而中国人并不反对她们和观音大士平起平坐。像外国人就不能想象圣诞老人与上帝有来往。
中国人的“灵魂得救”是因人而异的。对于一连串无穷无尽的世俗生活感到满意的人,根本不需要“得救”,做事只要不出情理之外,就不会铸下不得超生的大错。
有些人见到现实生活的苦难,希望能够创造较合意的环境,大都采用佛教的方式,沉默,孤独,不动。受这影响的中国人可以约略分成二派:
至于好动的年轻人,他们暂时出世一下,求得智识与权力,再回来的时候便可以锄暴安良,改造社会。他们接连静坐数小时,胸中一念不生。在黎明与半夜他们作深呼吸运动,吸入日月精华,帮助超人的“浩然之气”的发展。对于中国人,体操总带有一点微妙的道义精神,与“养气”“练气”有关。拳师的技巧与隐士内心的和平是相得益彰的。
这样一路打拳打入天国,是中国冒险小说的中心思想——中国也有与西方的童子军故事相等地位的小说,读者除了学生、学徒之外还有许多的成年人。书中的侠客,替天行道之前先到山中学习拳术、刀法、战略。要改善人生先得与人生隔绝,这观念,即是在不看武侠小说的人群中也是根深蒂固的。
仅将现实加以改良,有人觉得不够,还要更上一层。大多数人宁可成仙,不愿成神,因为神的官衔往往是大功德的酬报,得到既麻烦,此后成为天国的官员,又有许多职责。一个清廉的县长死后自动地就成神,如果人民为他造一座庙。特别贞洁的女人大都有她们自己的庙,至于她们能不能继续享受地方上的供养爱护,那要看她们对于田稻收获、天气,以及私人的祷告是否负责。
发源自道教的仙人较可羡慕,他们过的是名士派的生活,林语堂所提倡的各项小愉快,应有尽有。仙人的正途出身需要半世纪以上的印度式的苦修,但是没有印度隐士对于肉体的凌辱。走偏锋的可以炼丹,或是仗着上头的援引——仙人化装做游方僧道来选中有慧根的人,三言两语点醒了他,两人一同失踪。五十年后一个老相识也许在他乡外县遇见他,胡子还是一样的黑。
有人名列仙班,完全由于好运气。研究神学有相当修养的狐精,会把它的呼吸凝成一只光亮的球,每逢月夜,将它掷入空中,练习吐纳。人如果乘机抓到这球,即刻吞了它,这狐狸的终身事业就完了。兽类求长生,先得经过人的阶段,须要走比人长的路,因此每每半路上被拦劫,失去辛苦得来的道行。
生活有绝对保障的仙人以冲淡的享乐,如下棋、饮酒、旅行来消磨时间。他们生存在另一个平面的时间里,仙家一日等于世上千年。这似乎没有多大好处——不过比我们神经麻木些罢了。
仙人无牵不挂享受他的财富,虽然是快乐的,在这不负责的生活里他没有机会行使他的待人接物的技术,而这技术,操练起来无论怎样痛苦,到底是中国人的特长,不甘心放弃的。因此中国人对于仙境的态度很游移,一半要,一半又憎恶。
十七世纪,罗马派到中国来的神父吃惊地观察到天朝道德水准之高,没有宗教而有如此普及的道德纪律,他们再也想不通。然而初恋样的金闪闪的憧憬终于褪色;大队跟进来的洋商接触到的中国人似乎全都是鬼鬼崇崇、毫无骨气的骗子。
中国人到底是不是像初见面时看上去那么好呢?中国人笑嘻嘻说:“这孩子真坏”,是夸奖他的聪明,“忠厚乃无用之别名”。可同时中国人又惟恐自己的孩子太机灵,锋芒太露是危险的,呆人有呆福。不傻也得装傻。
中国人并非假道学,他们认真相信性善论,一切反社会的,自私的本能都不算本能。这样武断的分类,旋之于德育,倒很有效,因为谁都不愿意你讲他反常。
然而要让自己去适合过高的人性的标准,究竟麻烦,因此中国人时常抱怨“做人难”。“做”字是创造、摹拟、扮演,里面有吃力的感觉。
努力的结果,中国人到底发展成为较西方人有道德的民族了。中国人是最糟的公民,但是从这一方面去判断中国人是不公平的——他们始终没有过多少政治生活的经验。在家庭里,在朋友之间,他们永远是非常的关切,克已。最小的一件事,也须要经过道德上的考虑。很少人活得到有任性的权利的高年。
因为这种心理教育的深入,分析中国人的行为,很难辩认什么是训练,什么是本性。夏天施送痧药水的捐款,没有人敢吞没,然而石菩萨的头,一个个给砍下来拿去卖给外国人,却不算一回事。对于无智识的群众,抽象的道德观念竟比具体的偶像崇拜有力,是颇为特殊的现象。
......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来,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生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许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智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生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到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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