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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警告大陆不要“越雷池” 学者:他们会先投降

2018-03-15 直通台湾

 “太阳花”头目之一陈为廷,日前被台法院判“无罪”后,嚣张“警告”大陆别出手、不要“越雷池”,否则他们会“挺身而出”。

陈为廷(左)


15日的“新华澳报”刊登评论员富权的文章指出,“太阳花学运”案被告之一的陈为廷,在法官宣判后的那番攻击大陆的狂言,令人们目瞪口呆。文章称,陈为廷所说的“当你想动手,台湾人民会起身抵抗”,他自己本人却是连服兵役也要逃避,说不好当陈为廷之类“台独”分子进行“台独建国”活动,大陆解放军执行《反分裂国家法》发动“惩独”军事行动时,陈为廷就吓得尿流屁滚,第一个举手投降。而他所指定“雷池”,其实就只不过是他曾经偷摸过女同学及女乘客的胸部而已。

  

奇怪的是,陈为廷却不再向导致他及其“战友”们发起“太阳花学运”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呛声”,更不敢向大陆三十一项惠台措施“呛声”。这就充分证明,陈为廷们的底气是如此的衰弱。


文章称,实际上,国台办最近公布的三十一项惠台措施,其实就是《两岸服贸协议》的翻版甚至是“加料版”。签订《两岸服贸协议》时,当时陈为廷们就是以担心向大陆开放台湾市场,抢走他们的工作机会等籍口,而发动“太阳花学运”。而现在,三十一项惠台措施,却是单向的,不需要台湾方面作出任何回报。不但不“抢走”台湾青年人的工作,相反还要向包括青年人在内的台湾人提供工作机会,而且薪酬比那个“二十二K”要高得多,发展前景也要好得多。

  

文章称,今年春节期间,由“台独”分子掌控的台湾文化行政部门,在审查大陆和港台合拍的《西游记之女儿国》时,以大陆演员赵丽颖的镜头多于台湾演员林志玲,而要求重新审核,删减赵丽颖的戏份;随后电影制作方提供了相应的出场时间表,指出香港演员梁咏琪加林志玲的戏份比赵丽颖还多出三分钟,才顺利通过审核,但也已经延误三日,才在台湾地区上映。端的是单方保护主义。而现在根据三十一项惠台措施,大陆方面对台湾地区的影视作品,大方让其登陆,没有任何限制,单方开放市场,不要说是要有所谓“比例”,完全没有大陆演员参与演出,都可以放行。

  

文章表示,陈为廷的不敢“呛声”“2.0版服贸协议”的三十一项惠台措施,证明其反《两岸服贸协议》的底气不足,但却把自己当作是什么“大咖”,简直就是外强中干的纸糊老虎。


来源:新华澳

原标题《从陈为廷呛声看“反服贸”正堕入盲区》

内容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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