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列举一下有影响力的美国自由至上论者对于堕胎权的普遍立场:
对于美国保守主义运动有重大影响的安兰德认为,胎儿拥有生命权的概念是“恶毒的胡说八道”,并指出:“一个胚胎没有权利。”她还写道:“堕胎是一种道德权——应该完全由有关妇女自行决定;从道德上讲,除了她本人意愿之外,没有什么可以考虑的”。安兰德研究所共同创始人伦纳德·佩科夫指出:
那个微小的生长体、那团原生质体,作为女人身体的一部分而存在。它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生物上形成的有机体,更不是一个人。[......]判处妇女为胚胎牺牲自己的生命并不是在维护“生命权”。反堕胎者声称的“支持生命”是一个典型的大谎言。你不可能支持生命,却要求把一个实际的、活生生的人牺牲给一坨组织。反堕胎者不是热爱生命的人——也许是热爱组织的人。但他们的立场标志着他们是对真正的人类的憎恶。
罗斯巴德写道:“任何生物都没有权利作为寄生物生活在某个人体内或身上而不被禁止”,因此,妇女有权在任何时候将胎儿从她的身体里赶出去。然而,在解释妇女“将胎儿赶出她的身体”的权利时,罗斯巴德还写道:“每个婴儿一旦出生,因此不再被包含在他母亲的身体里,就拥有了自我所有权,因为他是一个独立实体和潜在的成年人。因此,父母通过残害、折磨、谋杀等方式侵犯孩子的人身,一定是非法的,是对孩子权利的侵犯”。 罗斯巴德还反对所有联邦对地方政府制定自己法律的权利的干涉,因此他反对最高法院罗伊诉韦德案裁决。他认为,各州应该能够制定自己的堕胎政策。他还反对纳税人为堕胎诊所提供资金,他写道:“强迫那些痛恨堕胎的人为这种谋杀行为买单,是特别畸形的做法。”(注意罗斯巴德用了“驱赶”的表述,“驱赶”包括堕胎和接生两种行为。)
自由至上党2004年总统候选人巴德纳里克:“我反对政府对堕胎问题的控制。我认为,让政府控制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更多而不是更少的堕胎,因为权力的左右钟摆会来回摆动。这种转变可能将制定政策的权力放在那些要求严格控制人口的人手中。可以禁止堕胎的政府同样可以轻易地强制堕胎……”
本文会系统剖析反对堕胎的美国“保守派”(编者注:这里只是指美国部分有宗教色彩的极端保守主义者,有相当部分自由至上倾向的保守主义者受安兰德、罗斯巴德影响)对美国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本文还将在同意胎儿是一个人的同时,又同时支持女性拥有堕胎权,这可能是你从来没有见过的堕胎权的支持主张本文还将分析这一次争议对美国未来政治的影响以及对世界的影响
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推翻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否认堕胎权属于宪法权利,并将堕胎的合法性问题留给了各州应对。在美国有多少人支持堕胎权呢,60%左右,也可以换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美国有40%的人支持禁止堕胎。两派势均力敌,最高法院突然来这么一下子,可不得炸锅嘛。这是美国社会最最重要的一个议题,也是撕裂性最大的话题,和中国的中医话题差不了多少,两派掐架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了。这场架,背后其实很不简单,是美国社会复杂性的一个缩影。只有看懂这个问题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你才能理解美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好吧,废话少说,今天我们就从堕胎问题这个角度,来深入讨论一下美国。很多人说,美国人反堕胎,就是因为宗教人士认为婴儿是生命,所以不能堕胎,其实不完全是这样。早期的美国,其实无所谓什么堕胎权,因为医学上就没有这技术,堕胎可不是你想堕就能堕胎,是现代医学出现后,堕胎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也就是说,现代医学能帮助人们进行安全堕胎后,堕胎才成为了一个问题。美国第一波禁止堕胎是从19世纪的20年代到40年代,有十个州通过法律,让堕胎成为一种法定罪行(statutory offense)。其实,在那个时候,这些州说堕胎是罪,其实是在说,执行堕胎的人有罪。他们的理由并不是说婴儿也是生命,而是说,有毒的堕胎药或危险堕胎手术的伤害了太多美国女人,所以,你们停手吧,不准干这个事,惩罚对象是提供药品或做手术的人。这也很容易理解,那个时候现代医学还不发达嘛,那就会造成大量的妇女死在手术台上,或被不成熟甚至有毒的堕胎药伤害。因为只有十个州在立这种法,所以这种法令没有什么约束力,大量堕胎的需求依然存在,当时的宗教刊物都照样刊登堕胎药物广告。这个哥们,推动美国国会通过一个法,叫科姆斯托克法(Comstock Law),这个法就是他的名字。这个法有多奇葩呢,它把避孕和堕胎相关的文本、信息、物品视为淫秽内容,禁止传播。讲到这里,你得记住了,这就是美国“保守派”的嘴脸。紧接着,第二波反堕胎运动开始了,这次的主角们是医学界。医学界为什么反堕胎呢?嘿嘿,他们有他们的目的,这目的可并不光彩。1847年成立的美国医学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是第二波反堕胎运动的主要力量。这个医学会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他开启了美国执业医师的准入制度。为了强化医生地位,这个学会提出,必须由执业医师才能决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堕胎,而不是患者。他们的主张是:可以搞“治疗性堕胎”(therapeutic abortion),或者增加为拯救女性生命可以堕胎的例外情况,也就是说,执业医生有权决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堕胎。所以,他们说的也不是说婴儿是生命,不能杀死,而是在说,只有专业医生才能判断一个人应不应该堕胎。第二波运动大获成功啊,因为当时的美国和现在的中国一样,出现了生育率下降,特别是白人中产阶级妇女,大量使用避孕手段,不生了呀。忧心美国国运的男人们,觉得这不行,白人不生了怎么行呢?你看,外面还有大量移民,再这么搞下去,美国传统得消失啊,WASP(白人新教徒)得灭族啊,那不行,禁堕,给我生!所以啊,美国早期的禁堕法律是由医学问题、人口问题,宗教因素等原因综合形成的,而非坊间传闻的由宗教思想决定的。接着就得谈谈罗诉韦德案了,也就是美国禁堕搞了几十年后,怎么又突然消灭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美国进步主义繁荣昌盛的时候,反种族歧视、性解放、反战,平权运动,那是一波接着一波。1972年,有两个年轻的女性想挑战美国的堕胎禁令,找到了一个想堕胎的姑娘,这位姑娘化名叫罗(JaneRoe),这个姑娘在她们的支持下,就去起诉了当地的司法官——韦德。起诉什么呢,起诉当地法律禁止堕胎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最后,最高法院以7:2的票数判定了罗胜。但案由是以侵犯隐私权来起诉的,以违背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为法理,这也为今天美国最高法院推翻这一判决埋下了隐患。但这一判例,依然为美国女性争取堕胎权打开了一道大门,从此,女性自主堕胎在很长时间成为美国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其实啊,在此之前,美国其实还经历过强制绝育的历史。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从欧洲流传过来的优生学(也就是纳粹优生学)也在美国流行起来了,美国很多州提出了《优生绝育法案》,甚至对残疾人和部分有色人种进行强制绝育。根据美国法律史学者保罗·隆巴多(Paul Lombardo)的研究,从1907年到1963年,根据优生法规被强制绝育的人数大约有6.4万人。这其中还不包括很多对绝育并不知情的美国原住民、非洲裔美国人、墨西哥裔美国人(Chicano)以及外国移民。密歇根大学的美国文化和历史学者亚历山德拉·斯特恩(Alexandra Minna Stern)指出,从1909年到1979年,加州政府曾以公共卫生的名义对2万多名少数族裔女性实施了绝育手术,其中一个理由是政府害怕少数族裔人口的过度增长,以及消耗政府的福利资源。你看,一会搞绝育,一会禁堕,一会又保障堕胎权利,过一会又推翻这一法案,这一百年来呀,美国在生育问题上,可以说是一会这,一会那,搞得那是鸡飞狗跳啊,就没有安生过。这次最高法院的判决,其实早就征兆,甚至可以说对于美国政治人物来说,是早就知道一定发生的事情。因为美国最近十年来,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声音,要推翻这一判例,因为美国的保守势力开始在这一问题上变得更加强硬。美国的共和党执政的州,大部分都在最近几年通过了禁堕令。而此次最高法院推翻此案例,就是应这些州的请求展开的投票。就是因为川普的胜选,他成功地将两名保守派大法官送进了最高法院,才得以通过这一法案。你只有理解了“保守派”,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会有堕胎权的反复,这绝不是婴儿生命权这么简单,背后的逻辑远比这个要复杂。美国的“保守派”是一支强悍的政治力量,但在中国,能真正理解美国他们的人非常少。就全世界的政党政治来说,美国“保守派”都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因为美国就是一个特殊的国家,即使在发达国家中,美国也是一个另类。我们能想起来的,可能只是伊朗、阿富汗这样从世俗返回神权的国家,很少人会意识到,作为世界第一大国的美国,居然也面临神权的回流。很长时间以来,中国流行着一个观点,那就是用欧美的发达来证明“宗教的先进性”。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1,欧美比我们发达;2,欧美人信教;结论:所以中国地区不发达是因为不信教。但事实上,让欧美领先我们的不是宗教,恰恰相反,是在宗教改革破除中世纪宗教神权的压迫之后,才迎来了文艺复兴,思想启蒙时代和工业革命。因为当时的欧洲不但有君权、贵族权力还有强大的神权,欧洲各国的国王登基若没有教皇加持,那都在名义上不合法的,所谓“君权神授“,宗教在欧洲就是一个非常有势力的强大权力中心。美国智库机构皮尤(PEW)研究中心做了一个全球宗教信仰研究报告,报告分析了几十个国家的宗教信仰问题:投票认为“宗教在自己生活里很重要”的人占国家总人口比例,中国是3%,全球最低的。欧美国家的确都比中国高。但比我们高,不代表就真的高。事实上多数发达国家的居民,这个数字都不高,大多就是10%-20%。远远低于全球平均的55%。比如98%认为宗教信仰对日常生活很重要,人口中62%信上帝,36%信真主的埃塞俄比亚。还有乌干达86%,洪都拉斯90%,印度80%,印尼93%,尼日利亚88%,巴西72%。这里面有天主教基督教国家,有伊斯兰教国家,有印度教国家。而地图上认为宗教不重要的蓝色国家,除了中国3%以外,还有日本10%,德国10%,英国10%,法国11%,俄罗斯16%,澳洲18%,加拿大27%。在欧洲国家,宗教的影响是越来越弱,欧洲社会实际上已走出神权,成为一个越来越世俗的社会。富国强国的人民觉得宗教不重要,相对贫困落后的国家的人民觉得宗教重要,这是全球的普遍趋势。而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发达国家很“宗教化”,那就是人口中有53%都认为宗教重要的另类美国。今天的美元上依然印着宗教名句:“IN GOD WE TRUST!我们相信上帝!”而今天的美国总统就任时,都要手按《圣经》宣誓就职。美国也一直以上帝治理下的国家自居,在大多数美国人心中,美国没有国王,总统由上帝捡选,总统的意念、权力永远不能超越上帝。当然,美国总统大多非常谦虚,没人敢于标榜自己是上帝检选的人,除了川普。因为川普到处宣称自己是“天选之子”。美国总统手按《圣经》宣誓的逻辑是,依靠上帝制约自己的内心,只有制服了内心的邪恶欲望,才能更好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然而,事实上候任美国总统宣誓时手按《圣经》,美国宪法对这一条没有做出要求,不过由于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开启了先河,而且迄今为止美国历任总统都是基督徒,所以手按《圣经》宣誓就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而这种行为,在欧洲社会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当你是多种族多宗教国家时,你依然在国家货币和总统就职仪式上强调单一宗教,那别的宗教信徒肯定是无法接受的。美国是一群在新教徒为逃避宗教迫害建立的国家,应该说,当时的新教徒高举洛克的自然权利和政府论,是世界上第一批反神权反贵族国王统治的革命者。但当美国开始接纳越来越多移民时,神权的基因还是驱动着教众试图将教义变成法律,从某种程度而言,新教徒的后代们开始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一种人了,现在的美国福音派,已经从当年的世俗派变成了神权派了。美国历史上曾搞过禁酒令,什么时候搞的?1920年。好了,前面我们讲到真正第二波禁堕潮,就是在1910年完成。1924年,美国弗吉尼亚州通过《种族纯正法》:规定有色人种与白人通婚是重罪,并要灭绝所有一切贫困,残障或被监禁的人以及有色人种。同年,美国国会通过《移民限制法》,对东南欧移民进行严格限制,实行种族移民配额。1930年,美国实施了史上最高的关税法——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因为这就是美国“保守派”的底色,种族主义,排外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卫道士,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保守派”成为控制美国的政治势力,所以以上法案陆续推出。你再想想这几年的美国,同样的一幕是不是再次上演了呢?禁酒令是废除了,到现在很多州在大街上喝酒还是有罪的。而欧洲的荷兰,不但毒品合法化,甚至公开设立红灯区。包括加澳在内的左派发达国家,对卖淫也是管制宽松,甚至有些国家还有妓女工会组织。而西欧国家普遍都允许堕胎和同性恋,这些在美国争议不休的问题,在基督教发源地的欧洲只有极少数国家才存在争议。而在美国,同性恋与堕胎问题,民主党和共和党为此议题已经争论了上百年,但至今未能达成共识,这背后的原因只有一个,美国的宗教势力远比欧洲强大得多。他仅仅代表着个人偏好。很多人以为美国人就一定有钱就纵情声色,其实不然。美国许多资本家和中产阶级保持着良好的教养,并继承了旧时美国新教徒严谨而质朴的精神和气质。我们经常能看到不少美国富豪简朴生活的报道,不论是老牌软件帝国的比尔·盖茨或是社交媒体新贵马克·扎克伯格,其实背后是宗教禁欲主义指导的某种精神,在美国享乐主义并非传统宗教所认同,大部分男人下了班就回家陪老婆孩子才是宗教鼓励的。但当宗教教义希望变成世俗法律时,其实这就是神权在蠢蠢欲动。而神权就是等级制,就是教士作为神的使者,将成为特权阶层,他们将负责解释教义,并决定人的权利,也就是神赋人权。而宗教势力与政治势力相结合就是通过美国的“保守派”共和党。上世纪中叶,著名的福音派领袖、南方浸理教会长老、“美国布道人”比利·格雷厄姆就因出任艾森豪威尔总统的顾问而名噪一时。比利·格雷厄姆成功地在艾森豪威尔任期内推动了爱国主义和基督教的融合,并把福音派这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带进了主流政治圈的视野。自此,福音派成为共和党党内初选的关键票仓。那自从福音派登上政治舞台起,堕胎问题才正式的宗教化,成为美国长久以来的政治撕裂性话题。1980年,一位离过婚的好莱坞演员击败了福音派背景的候选人吉米·卡特,成为了美国总统。此人便是美国保守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旗舰人物,第40任美国总统里根。里根之前离经叛道的个人经历看似与福音派的教条格格不入,但是里根的保守政策比卡特的中间派政策更能博得福音派选民的好感。福音派选民们摒弃了个人背景,而选择了政策导向上更符合福音主义的候选人,这种“对事不对人”的传统便由此产生。一个政治领袖的个人经历并不能左右福音派的选择,只有政策才能。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川普存在种种有悖福音派教条和伦理的人生污点,比如强行分离美墨边境的家庭、多次离异、和色情女星有婚外情、私通外国叛国传闻,福音派总体上依旧支持他。有许多福音派将特朗普比作把犹太人从巴比伦解救出来的波斯皇帝居鲁士大帝,甚至称他为“以色列的王”,耶稣的别称之一。川普本人也乐在其中。“我是天选之子。”“为了美国的信仰,我的执政团队会永远战斗下去!”川普曾这样告诉媒体和自己的选民。急救药物是“上帝的祝福”,治疗的成功是“上帝所赐的奇迹”,他也这样评价自己的新冠治疗经历。川普为了当选,对福音派的谄媚已经达到历届共和党领袖的高点了。川普任上,宣布将取消国税部门对教会的限制性规则,这一规则规定牧师在支持竞选公职的候选人时,将丧失免税地位。川普说,“我要彻底取消《约翰逊修正案》,允许我们信仰的代表自由地发表言论,而不用害怕报复”。《约翰逊修正案》规定包括教会在内的免税团体在进行某些活动时将丧失免税地位,其中包括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干预任何政治运动,支持(或反对)竞选公职的任何候选人,提供政治竞选经费或对其立场发表公开声明。也就是说,只要教会参与政治,你就不能免税了,这是一个制约宗教势力参政的法案,而川普为了讨好福音派,是决定要废除他。这个主张很激进,他说的不是执行堕胎的医生有罪,而是说妇女有罪,从这个角度,你才会理解,为什么在美国会有人骂川普是法西斯。而这一言论深得福音派的欢心,而川普本人其实原来是个民主党支持者,个人纵情声色,完全不是标准的禁欲主义福音派的合格教徒,但为了选举,为了得到福音派的支持,他拼了。选后,福音派大咖经常出入白宫,成为川普的国师,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了。而福音派所代表的美国白人WASP势力,也成为川普忠实的粉丝,不离不弃。应该说,美国是全世界高等教育水平最高的地方,光在美国留学的中国人就高达三十万人。美国人也一向以吸引全世界精英人才为骄傲,无数优秀的企业家和科研人才汇聚美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同时,美国又是一个充满反智主义,甚至让平均受教育程度远低于美国的中国人都无法理解。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引起了基督教成立2000年来以来最大的知识进化论、神创论在公立学校中的争论,起源于1920s,一些原教旨主义宗教组织向公立学校游说,要求禁止讲授进化论和无神论。前国务卿布莱恩力挺这些组织。1925年,田纳西州通过了ButlerAct,要求公立学校“禁止任何否定圣经创世说而代之以人类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来的理论”。直到1960年代,美国学校依然有大量老师直接教授学生神创论,否定进化论。2015年,美国阿拉巴马州才正式决定,要求学校的老师讲授进化论,认为这是科学。进化论诞生了二百多年后,美国很多地方州才真正认同其为科学。这其中,最为强大的抵抗科学的力量就是宗教组织,而在欧洲社会,这些从来都不是一个问题。据皮尤研究中心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仅有66%的美国人知道科学家总体同意进化论。拒绝进化论的公众对于科学家在此议题上是否达成共识有分歧,其中47%的人称科学家对于进化论达成了共识,而46%的人不这么认为。57%的福音派称人类和其他生物一直以现有形式存在。约有一半的摩门教徒及3/4的耶和华见证人教也拒绝进化论。同时,约30%的主流清教徒、29%的天主教徒、16%的犹太教徒及15%的无宗教信仰者持类似观点。了解了进化论在美国的艰难推广历程,你或许就能理解,美国“保守派”是一股多么强大的守旧力量。而这次推翻罗诉韦德案,就是共和党与美国福音派深度结合后产生的宗教观念回流。川普在2016年大赢后,共和党神权派士气大震,各个共和党州纷纷推出史上最严格的禁堕令。阿拉巴马州推出的禁堕令严格到不可思议,乱伦与强奸导致的怀孕都不允许执行堕胎。乔治亚州也推出该州史上最严格的堕胎禁令,导致好莱坞的一众女星强烈抗议,拒绝去该州拍戏。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参议院也在2019年5月21日通过了一项州宪法修正案,称该州女性在宪法上无权堕胎,同阿拉巴马州的堕胎禁令一样,该修正案也没有剔除强奸和乱伦的特殊情况。2019年至今,美国已经有15个州提出《心跳法案》,该法案规定,只要女性怀孕时间超过六周,医学判定胎儿有“心跳”的情况下,就禁止母亲堕胎。如果女性被认定是故意打掉胎儿,可以以二级谋杀起诉,最高可判30年徒刑。从医学上来讲,胚胎出现心跳大概是在怀孕六周后,然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女性很有可能因无法确认自己是否怀孕而错过合法堕胎期。在阿拉巴马州之前,已有佐治亚、俄亥俄、阿肯色、肯塔基、密西西比和北达科他六个州通过了这一严厉的反堕胎法。2021年9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允许了德克萨斯州的SB 8法案。这个法案,被称为美国有史以来最严厉、也是前所未有的反堕胎法案。因为这个法案鼓励他们勇敢站出来,去举报那些“可疑”女性。比如说哪个怀孕女性跌一跤流产了,只要你一口咬死她是故意的,你就有1万美金可拿前不久,在堕胎最严的南美洲萨尔瓦多,有个姑娘因跌倒流产,被热心街坊扭送法院,控告她谋杀婴儿,她被判30年,街坊邻居分享一笔奖金。法案没说举报错了有什么惩罚,但只要你成功把对方送进监狱,你就拿到1万美金,此外还由对方承担你的诉讼费用。当然,在美国这些禁令对于大部分主动堕胎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因为多数美国人可以去民主党所在的州执行堕胎。对于在某些疾病或临产的女人影响就更大了,没有被证明是危及生命,都是不能堕胎的,只要不会死,你都得生。不要说先天性的疾病,就是个怪胎,你也得生下来。这对美国来说是严重倒退。英国的金毛首相也直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退步。现在,你或许也会懂了,为什么民主党,会把自己叫作进步主义,因为保守势力太守旧了呀。六七十年代,是美国大步走向世俗化的关键时候,性解放、废除种族隔离、文化多元主义等一系列的所谓进步运动,在客观上,将美国的神权势力打得没有脾气。而事实上被最高法院确认为合法的堕胎,在时隔四十年后,重返美国,说明宗教势力对世俗势力的扩张,对民主党滥用平权法案已经忍无可忍,要发起最后一轮的攻击了。欧洲还有一个最保守的国家叫爱尔兰,这个国家是在2018年才第一次解禁堕胎。1992年1月,一名14岁的爱尔兰少女被发现怀孕。她的家人这才知道,12岁起就一直遭到一名熟知的邻居多次性侵。在这道自己怀了性侵者的孩子后,女孩精神崩溃,家人也报了案,并自费带女儿去英国进行流产。但在出国前两天,考虑到要打官司的父母向警方提问:流产下来的这枚胎儿/胚胎,DNA验证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警方没有办法回答,于是把事件报告到了检查总长的桌上。当时的检察总长哈利·惠尔汉(HarryWhelehan)并没有解决女孩父母的疑问,反而根据宪法第八修正案,认为女孩和她的父母“涉嫌侵犯胎儿生命权”,并颁布了禁令,要求已经到英格兰的女孩回国说明,并禁止她再次离境或安排任何人工流产。但在回国路上,女孩再次崩溃,并试图自杀。尽管女孩的法律团队认为自杀意图已经符合威胁母亲生命,但爱尔兰高等法院仍然否认,并依照法律颁布了9个月的禁令,强迫女孩生下孩子。但法律团队持续上诉,最后最高法院也有所妥协,认可了自杀意图属于威胁母亲生命允许堕胎。但女孩返回途中,不明原因小产了。禁堕令的受害者还有因为各种问题在手术台上,不能堕胎而死在手术台的妇女。她们哀求医生,能否堕胎挽救自己的生命,但医生只能无奈地看着这些女人死去,却不能执行堕胎。更为悲惨的是,在禁止堕胎的国家,比如波兰,女人们如果不想生,她们怎么处理的呢?用衣架刺破子宫,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是现代世界吗?从经济数据上,人均GDP上,能反映出禁堕的灾难吗?爱尔兰长期执行堕胎禁令,但爱尔兰还被称作为小政府的典范,因为他低税,甚至成为避税天堂,也是欧洲最富国家之一,人均GDP高达75000美元。爱尔兰禁堕令取消时,全国女性一片欢腾,这能否说明这种压迫甚至比高税收还要残暴呢?2019 年 4 月 11 日,在韩国最高法院的一项历史性裁决中,具有66 年历史的“禁止堕胎”法律被裁定为违反宪法。此裁决为最终决定,不能上诉。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堕胎禁令限制了妇女追求自己命运的权利,并通过限制她们获得安全或及时的步骤程序,而侵犯了其健康权利。”裁决中,法官还表示,“胚胎(embryos)完全需依赖母亲的身体来维持生存和发展,因此不能断定他们是分开的、独立的,以此赋予其生命权(the right to life)。”也就是说,韩国女人们直到2019年,才被允许堕胎。这一事实表明,韩国女人在过往的66年中,是被以男性为中心的神权压迫的,而韩国女权团体之所以能组织起来,反禁堕令就是一面大旗。川普为了选票积极迎合神权,共和党各州政权集体狂欢重推禁堕令,这是一个什么信号呢?这样的信号对于一个世俗国家来说无疑是相当危险的,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大号伊朗的影子投射在这片土地上。神权国度的产生不需要政治领袖和宗教领袖合二为一,因为“君权神授”的底层逻辑即统治者代表上帝在人间统治,当世俗权力需要去讨好宗教势力时,世俗的大厦已经崩倾了。一个政治领袖如果在政策上青睐独一宗教,那便没有了当今绝大多数世俗国家的“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的准则。因为这种情况下凯撒的世俗权力来自上帝的子民,而不是凯撒的公民。福音派是美国是一群感觉到传统价值观被威胁到的川普铁粉,民主党推出的各种所谓平权手段,包括允许同性恋婚姻,允许吸食大麻,男女同厕,允许堕胎,并放开人口,让福音派觉得,如果再这样下去,美国就不再是福音派的天下了,他们的传统价值社会将会被消灭。事实也是如此,福音派中的WASP(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人口逐年下降,现在已低于30%了,且年轻一代很多都背离了传统价值信仰,这些人的年龄大致在四十岁至七十岁之间,他们大多有着无比坚定的宗教信仰,对美国传统价值体系的崩塌无比担心,这是川普最为倚重的一股政治势力。民主党对抗这一势力的方法就是引入大量外来人口,并给予选票,来抵消WASP的力量,两党相互极化,各自的手段都变得越来越极端。WASP试图将美国神权化,让宗教发挥作用,阻止异教徒消灭传统价值的努力,而文化多元主义,则反对将WASP作为美国的核心价值体系,而是奉行文化多元,每一种文化都应该尊重,任何对文化价值的诉求都不能变成法律,约束与你不同信仰的人。美国政治的问题,就在这里了,因为是数人头,民主党可以用法律规定必须男女同厕,可以规定必须允许大麻合法,所以WASP反弹,而WASP的手段同样是利用选票,阻止外来人口,禁止本州所有人堕胎,管你是什么教,禁止所有人卖淫嫖娼,禁止所有人赌博,禁止所有人吸毒,禁止同性恋。各种争议的后面,其实是两派都试图来强迫另一方观念不同的人,才是双方撕裂的根本原因。民主党要将手伸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口袋里,向他们多收税;而共和党则要将手伸到所有的家庭里,不许他们堕胎,不许他们赌博,不许他们嫖娼;说共和党主张小政府的人,是完全的误解,把手摸到每一个人的床上、子宫里,这样的政府怎么是小政府呢?两党都将扩大权力当作目标,两党的支持者都试图强迫另一派人。美国的两党关于堕胎权的争论,绝不仅是在经济学意义上的政策争论,而是涉及美国应该是一个世俗国家还是神权国家的根本争论。不要以为神权离我们很远,土耳其的神权不就兵不血刃地搞定世俗政权,正在走向复辟神权的路上;埃及的穆兄会就忘记了吗?几百年前的神权,其实一直在我们身边,只不过中国是传统世俗国家,很多人无法理解神权代表着什么,更无法理解神权的灾难。你以为只有民主党在毁掉美国吗?不,共和党也是大型推土机。一个国家的发展或衰退,往往会归因成为某种理论,但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归因错误 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错误。美国的强大,美国人也有错误的解读和归因,并且这个错误影响更严重。美国中心论说的是指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也是独一无二,以自由、个人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等思想为建国基础的国家,人民特别富裕幸福,国家特别稳定强盛,并在世界上领导与保卫自由潮流,因此独特优越,具有其他国家无可比拟之处。美国例外论,其实就是美国中心论的延伸,这个理论认为,美国有多项特征在政治学上独一无二,如反专制独裁的传统、个人主义、各社会主义政党不成气候、美洲大陆与世界其他地区在地理上的区隔、受到宗教——尤其是基督教的大力影响。这些特征和开发程度相近的西欧与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北欧)国家、共产国家、或影响拉丁美洲大量人口的其他模式的国家全不相类。把这些理论再简单地做一个理解,那就是美国是天选之国,因为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由新教徒建立的国家,他引领着世界,同时吸引全世界的人加入美国,新教基础决定了,美国是一个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完全不一样的地方。新教带来了自由、个人主义、奋斗精神、人人平等等一系列的思想,才建成了伟大的美国。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与资本主义》这本书,是美国中心论,美国例外论的思想总结。所以,你会看到不少的街头采访 ,美国人与世界其他国家人在有一点上有巨大的区别,那就是普通美国人基本了对美国以外是完全不了解的。在他们的心里,美国是世界的中心,美国以外,全是垃圾地方,不值得关注。在二战中,美国成为真正的世界第一强国,并让当年的宗主国英国也成为小弟,成功的带领着一群小弟,对抗苏联所带领的另一阵营,最终取得了胜利。这让美国人更加坚信,美国就是世界中心,这个认知深深植根于普通美国人心中。我们说,理论一定是用来解释因果的,新教传统被理解为美国成功的原因,这就是一种类似于低人权优势对中国发展的解释的理论。同样是新教,在遭遇宗教迫害的十八世纪 ,他们开创的美国代表着世界进步的方向,但同样的教义,却在今天的美国成为禁止人口流入、堕胎禁令、甚至反进化论、反各种科学的落后保守势力。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唯一解释只有一个,更开放,更自由,更保护产权,这不是新教的天然属性,而是由启蒙运动中理性主义带来的。美国的独立宣言,是洛克自由权利学说的使用,而洛克的自由权利学说,则是反神权的产物。美国中心论还带来一个结论,美国的价值观即世界普适价值观,甚至为终极价值观,让美国人喜欢在全世界参与各种事务,并用输出他们的价值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位美国学者的学说,进一步升级了这种观点。亨廷顿则认为,在制度层面,并不存在优劣问题,未来的冲突发生在文化上,就是儒家文化、伊斯兰文化与西方基督教文化之间的冲突。亨廷顿的观点,基本上代表着美国世界第一的宗教文明骄傲。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冷战结束后,美国人的自信心爆棚,不再认为世界上存在对手,甚至认为美国就是世界的终点。美国世界中心论,例外论,文明冲突论的底层逻辑,就是宗教。虽然在独立宣言中,造物主依然写入其中,但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才是核心。“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今天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其实是对这一句话的否定。因为最高法院的判决中,堕胎权交由各州自定,这代表着权利可以剥夺,从天赋权利变成了人赋权利。天赋权利有客观的意涵,而人赋权利,则是完全由环境决定了。传说中的美国宪政可以保护人的权利的神话,也进一步破灭了。这次判决不过说明,号称牢不可破的宪政,也不过就是找准机会送几个大法官上去,就可以随意更改的现实。美国的宗教势力在此次判决中大胜,福音派应该开PARTY庆祝,而美国女人则只有上街抗议。他代表着神权派对于美国政治的进一步渗透和一次重大的胜利。
有人经常说,民主党太左,搞移民,搞福利,搞高税收,搞社会主义,搞同性恋,搞黑命贵,会把美国葬送了,但美国“保守派”的对美国的伤害其实比民主党更大。美国反移民,减少工作签证,提高关税,搞贸易保护主义,搞经济民族主义,搞行会,反堕胎,这些其实与福音派有密切关联。福音派抗拒外来人口对美国传统新教文化的入侵,强调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才是美国保守党这些政策主张的根本来源。在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就在第二次禁堕风潮中,排华法案就是美国开始排外的开始。紧接着就是审查移民的移民岛的设立,接着就是1930年6月通过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最高达400%的关税,使关税占进口商品售价的60%,整体关税水平的提升超过了50%这一法案,使得美国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国,堕落成全球化最大的破坏者。而主导者,就是美国的保守势力。美国带动的反全球化浪潮,才是战争的真正起因。贸易终止,战争就会来临。二战只不过再一次验证了这一经济学论断的正确性。美国保守势力绝不是美国建国自由精神的传承者,而是美国自由主义的破坏者。二十世纪初,美国一个工人工作,就可以住上大房子养活一家子人,今天的美国工人家庭生活水准并没有比一百年前强多少。人们看到的一个强大的美国,但看不到的是,他本来可以强大到我们不可想象,正是美国两党自南北战争以来不断的侵蚀美国的自由精神,使得美国的自由实质在这一百多年不断倒退,而这其中,破坏力最强的,是美国的“保守派”,而不是民主党。好了,写了一万多字后,我们开始进入正题。堕胎权到底是不是一种正当的权利。第一,怀孕期间,女人腹中的孩子,就是一个独立的生命;这不是论辩双方的观点吗?完全相反,他们怎么能结合在一起成立的?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对权利的界定与说明,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独立宣言中生命权的表述,到底是在说什么呢?他不是在说,一个人必须活着。一个人哪有必须活着的权利?一个人拿着枪对着一个无辜的人进行开枪,那么,我们可以认定,这个人非法剥夺了对方的生命权。那么好,一个快饿死的乞丐到你家门口乞食,你把他赶出去了,他饿死了,你有没有非法剥夺这个人的生命权呢?权利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互动时行为的正当性。这个正当性要求双方的行动不得侵犯对方的私有财产,人的意志才是主人,身体也是意志的财产,也是意志实现目的的手段。一个没有食物的人,最终饿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只要没有任何人限制他寻找食物,那么这个人的死亡是天灾,或是他个人行动的结果。一个癌症病人,去医院,医院有治疗他的设备和药物,但需要五百万人民币,他买不起,然后死了,有谁侵犯他了吗?没有。因为这样的事,天天在发生,他只不过说明,生命的延续是有代价的,而这个代价并非每一个人能支付的。哪怕你是千亿富豪,一样面对这种窘境。把一千亿财产拿出来,要求世界上所有的药厂停止生产别的药物,只研发针对自己疾病的药物,他这一千亿不够。活下去,不是权利,没有任何一个人需要为另一个人的生命延续承担义务。那我们需要分析的是,母亲堕胎,是否属于非法剥夺了婴儿的生命。会游泳的A带着不会游泳的B在河里游,B没有被淹死完全有赖于A的协助。游了三分之一路程时,A不想带着B游了,不管基于什么原因,A就是要摆脱B对他的依赖。于是把B紧紧抱着自己身上的手扯开,她不想帮助B了。但A有没有侵犯B呢?没有,A只是不想成为B的依赖。他并没有侵犯B的权利,B生存不了,是因为B太小,因为先天不足,因为各种原因,但所有的原因,都不是A的责任。生命权不能理解为,一个人必须活下去,只能理解为,一个人的生命不能被他人非法剥夺。B作为独立的生命体,他寄生于A的体内,是这是他的困境。A并不欠他什么,A给了他养分,持续输出营养,这是A基于自愿的付出。A当然也可以基于个人意志,终止养分的供给,B的生命陷入危机,核心原因是B不能独立生存导致的。既然是独立的生命体,只要他人没有限制你追求自由、幸福的手段,那么B作为婴儿就是自由的。正如一个先天手足全无的残疾人,他在家里因为没有食物,没有自理能力被饿死,这时没有人侵犯了他。如果有人救济他,有人付费请人照顾他,这些全部是慈善,非这些人的义务。如果你出于同情照顾了一个这样没有能力独立生存的残疾人,突然有一天,你不想照顾了,那么你是杀了他吗?当然不是。哪怕你明知失去你的照顾,对方明天就得饿死,但这也不是侵犯他人的权利。因为你并没有阻止他去追求生存的手段,对方无法生存下去的原因是残疾,这不是你造成的的,是先天性的。女人有权堕胎,正如同,一个人有权摆脱另一人的依附,一个人有权不给要饿死的人食物,一个人有权不照顾一个没有能力自立的残疾人。但仅论证堕胎没有侵权还不够,我们还需要批驳反对这一权利者的思想。他们为什么会反堕胎?这才是真正最重要的。为什么要写这么一篇长文,因为你不了解禁堕运动的来龙去脉 ,就不可能了解这些反对堕胎观点背后的思想到底是什么?大多数人认为,“保守派”反堕胎只是因为他们认为婴儿是生命,不能剥夺他的生命权。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因为“保守派”,从来都是否定人人平权的,他们的核心理念是人赋人权,他们怎么会为婴儿的权利而呼吁呢?“保守派”使用婴儿生命权不可剥夺这一理由,实际上是一种“以彼之道,还彼之身”的论战技巧,他们是在说,你们不是支持天赋人权吗?你们不是说人人都要有生命权吗?你们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有权追求自由和幸福吗?怎么婴儿就不行了呢?“保守派”是反对人人平权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支持禁堕呢?东南亚生育率最高的国家是菲律宾,他们保持高生育率的方式就是在文化上反对避孕,因为他们是一个天主教影响巨大的国家。早在2012年,菲律宾人口委员会报告说,菲律宾人口增长率为2.04%,虽然低于20世纪80年代的2.36%,但仍高居亚洲第一位,每年约有170万名婴儿出生。天主教一向听从梵蒂冈教廷的训示,而后者长期以来一直坚持反对任何避孕、堕胎等人工干预生育的措施,认为这些措施影响了“人类对上帝应负的义务”,是“极不道德的”。和欧美一些虽普遍信奉天主教,但在生活层面早已世俗化的国家不同,菲律宾国内,尤其广大农村地区,天主教信条的“超级忠实者”比比皆是。非洲生的凶,有一个原因也是非洲有大量国家是天主教国家。只有保持教民数量的持续增长,教皇和神职人员他们的收入和地位才能得以保证,其实,这不过就是一种基于利益的子宫传教。美国的WASP之所以坚决反对堕胎,前面我在论述美国第二波禁堕运动时就讲到过,因为他们担心WASP会被外来种族吞没。为了种族的延续,为了WASP这一种族依然是美国的核心种族,所以必须生,不能堕胎。子宫传教、子宫传族,才是他们真正的观点,而不是什么尊重人的权利。美国福音派一直以来有强烈的危机感,因为福音派的支持者在人口占比越来越少,美国正在世俗化,年轻人中越来越多的人讨厌福音派,美国不断移民让这些人更加绝望。禁堕令,不仅仅是一项关于人权的争议,在他的背后,其实是美国“保守派”抗拒移民,抗拒外来文化侵入,要保持WASP文化纯洁性的努力。最后,这种思维方式的结果是反全球化,他与各种贸易保护主义,川普的让美国再次伟大起来,雇美国人买美国货等经济民族主义其实是一脉相承的。所以,我花这么长的篇幅来论述“保守派”,是因为,不理解“保守派”,你永远也理解不了禁堕令。有人说,美国最高法院将堕胎权归还于各州处理,是宪政的进步。美国一直引以为傲的是,当民众的权利被政府侵犯时,他们可以依据宪政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可以依据宪法阻止政府对民众的侵犯。当宪政中对女性的堕胎权利不置可否时,这就意味着,在这一问题上,所有美国女人在堕胎问题上,得不到一个权威机构的保护,她们无法就此问题求助于宪政机构,也不能阻止各州政府对她们堕胎权的剥夺。与此同时,还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纽约州一项限制枪支的法律,纽约州不得限制民众在大街上携带枪支、隐秘持枪。那我就要反问一句,为什么没收纽约州在公共场所制定限枪的法律,却支持共和党州没收妇女堕胎权的法律呢?二者都是美国争议性很强的事件,区别处理的根据是什么?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当年川普费尽心思,和民主党斗智斗勇,把两名“保守派”大法官送进了最高法院,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在这些问题上发挥作用吗?如果送进去的大法官,不发挥作用,那“保守派”的支持者会怎么想?也就是说,美国最高法院已经沦陷,成为民粹的代言人。最高法院依据宪法处理事务的迷信,已然破产,这就意味着两派之间的冲突会变的更加激烈。民主党反制的唯一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等着大法官死,然后死一个就送一个民主党的大法官过去,但这何其困难!大法官死的时候,你民主党能在国会占多数吗?不一定,这得看运气。川普为什么现在还是共和党唯一的神?因为是他立下了此项大功。短短四年的任期,但他让最高法院将在很长时间中处于保守势力占主流的状态。文章写到最后,得谈一谈民主党人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了。民主党人之所以无法坚定地反驳“保守派”对于堕胎的支持,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民主党坚持了错误的权利观。权利指人实现正当目的的手段不被侵犯,我想吃饭,你不能阻止我去工作,不能阻止我与他人进行交易,这都是侵权的,但我吃饱饭这一结果,他不是一种权利。人人都有就医的权利,人人都可以与医院进行合作来解决健康问题,那么阻止 医院开设,规定从业条件,对医院的各种管制,都在侵犯我就医的权利。但我能不能看得起病,能不能得到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治疗,这只是一种结果 ,他不是一种权利。民主党居然把堕胎都列入政府财政的支出了,用税款去补贴部分人堕胎,民主党并不是一个权利保护者,反而他们也是权利侵犯者。福利制度是一种以结果来诠释权利的方式,其后果必然是侵权的,因为他建立在通过税收剥夺他人财产的基础上,而民主党乐此不彼。民主党错的地方,就在于错将结果当权利,而不是保护人们达成正常目的的手段。独立宣言中追求幸福的权利,才是一个正确的对权利的论述。这里说的,就是手段,至于你能不能得到幸福,这不是权利保护应该做的。民主党随意解释生命权、自由权,导致权利被错误解读,实质上在大规模侵犯权利,什么发展权,什么免于匮乏的权利,什么免于恐惧的权利,什么生存权,这些都是以结果来论述权利,这种权利观,实际上导致了大规模的奴役和强制,而这种行动,就激起了保守势力的反弹。保守势力并不是站在权利一边,而是在说,凭什么你可以侵权,我就不行?我也得来搞两下。你侵权还戴着个保护权利的帽子,牛逼啊,那我也学你好不好,禁堕令,是保守势力向民主党学习权利逻辑的结果。所以,这事的本质就是,保守势力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如果放回州处理是应该的,那应该按此逻辑不断往下推,由个人决定就好了。此事的最严重的后果,是破坏美国民众对宪政的信心,宪政破产了。当然此文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揭露“保守派”的实质,他们不是权利的主张者,他们不过是一群试图控制生育的种族主义份子。他们是真正的守旧传统势力,是当代女人的天敌,如果他们得势,男人女人的裤裆都得管起来的,卫道士才是他们的本色。欢迎大家一起加入《人的行动》精读之中来,一起精读,一起精进。
米塞斯的《人的行动》是奥地利学派的集大成之作,值得反复咀嚼吸收,也是最早在「一课经济学」解读的书本之一。这次重新来作为精读训练营的解读,配合书稿的修改,再次重新进行更细致深入的学习。1)文字讲义:每周更新两讲。讲义以出版的标准要求,已经基本完成。2)音频录音:已经完更,即原来的《人的行动》精读课。购买此训练营免费赠送原来的音频课,但讲义内容是重新修订的。4)视频剪辑:直播视频剪辑成短视频并配字幕,方便学习。3、主要收获:彻底读懂《人的行动》,完成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入门和根基。4、适合人群:热爱经济学,喜欢深度思考的人,希望能够建立自己知识体系的人。5、超值附赠:1)《人的行动》精读课音频;2)《第一本经济学》精读课音频;3)《经济学入门50讲》音频(朗读版);4)英文语音文字版《人的行动》;5)《图解奥派》(奥派经济学思维导图)6、优惠活动:原价365,618活动全场八折,且每多100人涨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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