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正厅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他的副厅女搭档之前已落马

2018-04-13 河北人河北事 河北人河北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2日17:30发布: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石家庄学院原党委书记杨鹏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鹏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鹏起开除党籍处分,按管理岗位五级相应降低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杨鹏起个人简历

杨鹏起,1957年出生,汉族,河北曲阳人。曾任石家庄学院党委书记。 

1982年毕业于河北机电学院机械工程系,先后担任河北机电学院管理工程系副主任、主任,河北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04年11月至2011年01月,任石家庄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1年03月,任石家庄学院党委书记。河北省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科教文卫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河北省应用型本科院校校长联席会议秘书长等职务。

2017年09月,杨鹏起同志不再担任石家庄学院党委书记,退休。


2015年11月9日,据河北省纪委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石家庄学院副院长赵丽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6月6日,据河北省纪委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石家庄学院原副院长赵丽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丽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等方面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赵丽娟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丽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赵丽娟个人简历

赵丽娟,女,汉族,1962年1月生,河北深泽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石家庄学院副院长。

1982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2001年研究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

曾就职石家庄市警察学校,从事法律教学并兼职律师工作。后在河北省妇联权益部从事信访、维权工作,期间创建了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并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6年3月竞争上岗,破格提拔为省妇联权益部长。1999年起先后任丰润县、丰润区副书记(正处)兼政协主席、高邑县副书记(正处)等职。

2006年任新乐市长。

2012年11月任石家庄学院副院长。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百度百科等 )

更多精彩阅读

1、38人被处分!河北一市通报9起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2、人民日报痛批:凡事要求“工作留痕”,也是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