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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医保推出疫情防治十一项措施!口罩手套也能用医保!


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全力以赴抓落实,第一时间制定预案、抓好推演;成立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上下贯通;紧紧围绕“让患者放心就医”、“让医院放心救治”、“让市民放心预防”,3天内制定出台11项举措,充分发挥医保部门在疫病救治、疫情防控方面的保障作用。


一、让患者放心就医


一是实施综合保障。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二是对异地就医患者特殊照顾。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


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目录的,按医保基金甲类支付。

四是设立经办服务绿色通道。


为患者提供异地就医电话、网上等备案服务;配备足够人员,做到春节假期、公休日经办服务不间断。

二、让医院放心救治


五是支持医院救治患者。


对承担救治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专项预付金,对救治患者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加大预付额度,支持医疗机构及时开展救治工作,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六是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七是强化救治人群服务,简化结算报销手续。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费用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结算,第一时间拨付,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让市民放心预防


八是支持疫情防控。


将疫情防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消杀用品等)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九是加大监管力度。


对拒绝为符合刷卡条件的参保群众刷卡购药的,或要求参保群众自费购买疫情防控用品的,依据协议给予处理。


十是建立动态监测和报告制度。


每天指定专人做好基金收支的动态监测工作,定时汇总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人数、医疗费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情况,为全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医保数据支撑。


十一是调整特殊门诊购药政策。


特殊疾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患者的门诊购药量由原来的30天调整为最多可开具90天,有效减少恶性肿瘤患者购药流动,防止出现交叉感染。



图文编辑:哈尔滨医保

图文来源:哈尔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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