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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4号)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4号)
5月8日8时40分,西宁市新增7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16号,女,25岁,系城西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感染者17号,女,15岁,系城西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感染者18号,女,46岁,系城西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感染者19号,男,50岁,系城西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感染者20号,女,48岁,系城西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感染者21号,女,56岁,系城西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感染者22号,女,29岁,系城西区重点管控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目前,已对上述感染者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到足不出户,单独或单间居住,与同住成员不共餐,不共用生活用品,必须接触时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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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责编/何娴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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