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乡构成看,全省城镇常住人口3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29万人,减少2.5万人;城镇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1.43%,比上年末提高0.41个百分点。
2022年末,全省主要年龄段人口占比“两降一升”。到2022年末,全省0岁至15岁人口129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1.68%,比上年末减少2万人,占比下降0.37个百分点;16岁至59岁人口38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4.37%,比上年末减少1万人,占比下降0.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8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3.95%,比上年末增加4万人,占比提高0.6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6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0.25%,比上年末增加2万人,占比提高0.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