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市9月1日起开征水资源费,看看你该交多少
记者 刘江岩
记者从锡盟水利局了解到,锡市将从9月1日起征收自来水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为从锡市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取用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锡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由盟水利局全面负责,锡市给排水公司负责代征收。
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服务业征收0.1元/ m3;
城镇供热征收0.3元/ m3;
绿化1.0元/ m3;
景观5.0元/ m3;
特种行业(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4.0元/ m3;
其他经营性服务业3.0元/ m3;
火力发电等其他工业、建筑业3.0元/ m3;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与饮料制造业2.0元/ m3;
经营性畜禽养殖1.0元/ m3。
征收水资源费旨在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快构建节水型社会,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水资源费实行供水水价价外征收,在征收标准上,锡盟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属于一类地区。我盟其它地区也将适时陆续启动征收工作。
不少居民表示乐于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环节中承担应有的责任,水是珍贵资源,征费也将用之于水,利用运用经济手段调节用水量,“停一天水都会感觉到巨大的困扰,节水意识不应光靠收费才开始建立,大家更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杜绝浪费。”一些商家认为,已经听说其他城市征收水资源费,锡市出台的标准分类也很细化,虽然意味着经营成本的提高,但更希望这笔资金能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做出贡献。
锡市自今年起实施阶梯水价,下月起,居民用水费用支出将包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不执行补交。以普通居民用水为例,按照一户每月8立方米的用水量计算,一年征收费用约10元。据了解,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2014年年底发布,一些盟市、旗县已开展征收工作。
推荐阅读
◀未来几天锡盟将迎来明显降雨天气且持续时间长……(内附锡盟短期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