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群众:
根据国务院印发《居住证暂行条例》,经锡盟行署相关文件要求,锡盟地区已于2017年12月25日起全面推行并实施非锡林郭勒盟户籍人员居住证制度。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效规范管理外地户籍人员(非锡盟户籍)办理车驾管业务,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25日起凡外地户籍(非锡林郭勒盟户籍)人员在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一律出具锡林郭勒盟地区居住证。
二、针对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停止办理所有车驾管业务。
为避免给未办理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请外地户籍人员到所居住地辖区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居住证后再办理车驾管业务。
特此通知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8年1月11日
编辑:苏心
主编:姹娜
素材来源|锡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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