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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出台老年人照顾服务优待办法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完善优待政策法规体系,拓展优待项目和范围,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锡林郭勒盟行署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80号)精神,经征求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结合全盟实际情况,于6月8日制定出台了《锡林郭勒盟老年人照顾服务优待办法》。
优待办法共40条,从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文体休闲、为老服务、维权服务等六个方面对老年人社会优待作了明确规定,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优待办法的出台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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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楠
主编:姹娜
来源:内蒙古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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