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谩骂、殴打、咬伤,这两起干扰疫情防控的案子判了

疫情当前,无数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为了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夜以继日奋斗在疫情防控最前线,但仍然有个别人员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务、干扰疫情防控。
近日,为维护好疫情期间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公检法机关快侦快诉快审一批案件。

2020年2月6日14时,杨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测、登记,出入小区拒不配合佩戴口罩,且对现场工作人员实施侮辱谩骂,在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拉僧仲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过程中,杨某拒不配合,在海南区康源足疗店门口附近将拉僧仲派出所辅警右手大拇指咬伤,并辱骂执行公务民警。


被咬伤手指

当天被送入看守所



杨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目前,杨某已于2020年2月6日被海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月12日被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月12日移送起诉至海南区人民检察院,2月14日起诉至海南区人民法院,2月17日海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某妨害公务罪案,判决有期徒刑10个月。



2月15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当日提起公诉的一起妨害公务案,依法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袁某祥被判处拘役3个月。这起快诉快审的案件,是内蒙古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

    


2020年2月4日15时许,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名工作人员,对某蔬菜瓜果店依法进行检查时,被告人袁某祥未戴口罩进入店内,并无故谩骂执法人员。经劝阻后,被告人袁某祥又拿香烟扔向一名工作人员,随后用拳击打另一名工作人员右耳,并一直吵闹,致现场工作人员无法继续正常执行公务。  

当日下午,袁某祥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月13日,袁某祥被刑事拘留。2月15日上午,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并在依法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判决其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3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袁某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公检法司等四部门,日前制定下发专门意见,要求全区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及时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排查及相关工作,切勿以身试法,对妨害公务、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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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冯晖

主编:高楠编辑:高楠来源:平安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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