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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撤离,大家仍要注意自我防护!
关于调整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62 号)有关要求,对社区防控能放开的一律放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苏木镇场、街道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57 号)和市指挥部《关于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卡的通知》(〔2020〕143 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广使用任务。
二、“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作为返岗、返工、返学、就医、出差、旅游等人群的电子通行证。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将“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用于场所进出管控、复工复产用工管理、公共交通防疫、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领域,不得在国家、自治区、盟、市疫情防控要求外搞层层加码,切实保障加快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各街道负责通知辖区内包联单位撤回包联人员,做好工作衔接和防疫资料、物资、设施移交清点工作。
四、社会管控工作组要加强湖北省和境外来返锡市人员摸排管控工作。各苏木镇场、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强化社区、嘎查、分场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群防群控、末端管控,对发现的外来人员、重点人员落实核查制度,社区、嘎查、分场与公安部门联合做好排查核查工作,并落实好相关措施。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在此
向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
所有包联单位工作人员
表示感谢
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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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冯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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