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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内蒙古一新冠肺炎患者因故意隐瞒行程被公诉

日前,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明芬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霍林郭勒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后2个工作日内,依法从严从快对被告人徐明芬提起公诉。


此前,通辽市纪委监委2月12日发布通报,详细披露了徐明芬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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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首例新冠肺炎患者马某华及第三例、第四例、第五例患者都是武汉返乡人员徐某芬(霍市第二例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徐某芬1月22日与同行亲友由武汉市返回霍林郭勒市,之后多次外出走亲会友、聚餐聚会。期间,1月24日,豪林社区网格员轩海灵在科左中旗(回老家过春节)打电话询问徐某芬是否有武汉旅居史及同行人员,徐某芬谎称已由武汉返回月余、无同行人。1月27日,豪林社区书记、网格员及派出所民警先后两次入户排查,徐某芬仍然否认这一事实。后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收到通辽市公安局发送的全国公安数据信息,发现徐某芬手机网络1月份在武汉地区使用过。根据这一情况,1月28日,工作人员再次入户核实,徐某芬才承认与徐某唯、刘某华、刘某菲(系徐某芬女儿一家三口)共同返霍事实。


2月7日,与徐某芬有过密切接触的其弟媳马某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8日,徐某芬也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同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对徐某芬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侦查。2月9日,与徐某芬有过密切接触的其他3人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截至2月10日12时,霍林郭勒市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及间接接触接受医学隔离观察人员共132人,其中集中接受医学隔离观察102人、居家隔离30人,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和不良影响。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锡林郭勒晚报》官方微信


监审:冯晖

主编:高楠编辑:龚纯正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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