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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依法批捕一起涉疫刑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防护物资缺乏的机会趁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4月20日,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涉疫刑事犯罪案件,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某。



2020年2月7日,被害人闫某某通过微信向微信名为“王某某”的人购买30000只口罩。

2月8日,闫某某按照“王某某”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王某某”1000元定金,2月9日,闫某某按照“王某某”要求分四次向“王某某”提供的账户转入共79800元,“王某某”在收到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

2月18日,被害人闫某某向苏尼特右旗公安局报案。



案发后,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该案,听取了侦查人员的案情汇报,就该案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研究,在了解情况后,就案件侦查以及证据搜集方向提出了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重点要求公安机关核实资金去向,扩大战果,深挖犯罪。



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归案,之后,公安机关以董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我院承办检察官周末加班提审、阅卷,迅速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严厉打击了涉疫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利维护了涉疫期间的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锡林郭勒晚报》官方微信


监审:冯晖

主编:高楠编辑:龚纯正来源:苏尼特右旗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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