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纪委通报一起“小官贪腐”窝案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昨日
荆门市纪委的网站通报了“小官贪腐”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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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纪委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曾集镇张池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中彦,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加友,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罗劲松“小官贪腐”窝案。
他们以权谋私!
对抗组织审查!
捞取不义之财!
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百姓利益!
他们究竟做了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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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审查期间,王中彦、李加友、罗劲松三人伙同曾集镇工程老板周某某串供并伪造证据,掩盖三人分别收受周某某钱款的事实,以对抗组织审查;三人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占用村合作社拖拉机进行营利的事实,以对抗组织审查。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村合作社拖拉机进行营利。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王中彦、李加友、罗劲松分别占用村合作社拖拉机进行农田整理营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承接本村湿地湖建设工程。2014年1月,王中彦、李加友、罗劲松合伙违规承接本村湿地湖建设工程,分别获利0.54万元。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款。王中彦、李加友、罗劲松在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和结付工程款时给予工程老板周某某关照,2014年12月20日,三人分别收受周某某所送钱款23万元。
虚报冒领、私分秸秆还田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2012年至2013年,市农机局和县农业局在张池村实施秸秆还田综合利用项目,王中彦、李加友、罗劲松虚报油菜种植农田面积,私分补助资金5.4万元,每人分得1.8万元。
王中彦、李加友、罗劲松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张池村“两委”干部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极其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三人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罢免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县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集中治理群众最为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坚持“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惩治力度决不减弱,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来源/荆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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