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94 丽水检察打出“组合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
4月4日上午,全市检察机关500余名干警变身“考生”,参加了市检察院统一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这是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精心组织、精细谋划、精准施策,迅速掀起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推动“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深入开展。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2月21日,以两级院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过孟超在会上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作出“三个一律”的具体部署。
➣ 凡是省级督办案件的审查起诉,一律由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
➣ 凡是涉黑案件的审查起诉,一律由检察长或分管刑检副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
➣ 凡是涉恶案件和涉及保护伞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一律由具有员额检察官资格的院领导担任办案组组长;
强化协作,凝聚合力
2月20日,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总结交流了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强化我市公检法机关信息互通、侦诉审衔接、案件会商等方面的配合协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建章立制,强化保障
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保障。
立足职能,强化办案
3月26日,青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季冠道出庭依法对丽水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张某某、吴某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4月4日,缙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华出庭依法对胡某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月23日,龙泉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龙泉市第二中学,为初三年级学生带去一堂“聚力扫黑除恶、守护和谐校园”的专题讲课。
4月2日,遂昌县检察院深入遂昌县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 市检察院在“丽水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扫黑除恶在行动】专栏,动态发布市县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 编印《丽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汇编》,为全体检察干警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