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涛到芦溪县调研指导工作
8月31日上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俊涛到芦溪县调研指导工作。芦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凌飞,芦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奇能等陪同调研。
胡俊涛一行首先来到意卡德(江西)数码驱动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参观厂区,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现状,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听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和建议。
随后,胡俊涛一行来到宣风镇“老绍之家”工作室,听取工作室负责人介绍工作室的成立背景、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以及调解成功典型案例等工作情况。胡俊涛对“老绍之家”的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源头治理是最有效的治理。设立便民服务工作室,将法庭搬到村里、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变被动收案为主动调解,是芦溪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成功举措,值得学习推广。
之后,胡俊涛一行抵达芦溪县人民法院,观看了工作纪录片《勇立潮头破浪行 司法为民新篇章》《法官在身边》,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在听取芦溪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后,胡俊涛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芦溪县人民法院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全市法院半年工作总结调度暨“三大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依法履职促发展、多措并举护民生、科学管理提质效、严明纪律强作风,多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胡俊涛强调,要忠心向党,坚持政治建院永不动摇。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主动衔接第二批主题教育,研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继续巩固安源精神研究暨红色机构—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成立100周年学术研讨会成果,深耕红色司法,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确保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一心为公,坚持服务大局永不停步。要聚焦“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积极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以法院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出清“僵尸企业出清”,为萍乡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城市贡献法院力量。要更加注重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风险,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真心为民,坚持践行宗旨永不忘记。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积极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不断提升诉源治理效能,着力打造诉源治理芦溪品牌。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根本标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盼问题,坚决防止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要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传递司法温暖,为民解忧纾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永不松懈。要按照市委“政治生态修复深化年”的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六个一律”,狠抓以案促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院庭长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填报责任,确保“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全市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作者:萍乡中院刘熙瑶、芦溪县法院王皓
编辑:朱鑫玲 审核:张豫鹏
转发点赞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