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恨有条线:中国社会不应该默许纵容耍流氓式爱国!
支持线上或舆论上对那些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外国品牌,进行批评指责或各种抵制,但是到线下骚扰实体商店就是耍流氓!
线上抵制外国品牌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国内商家的合法经营必须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支持,警惕不法之徒以爱国的名义伤害公民个人、企业与国家的生命财产!
支持品牌经营商家第一时间报警,也支持当地警方依法到现场执法,阻止聚焦和伤害事件的发生!
同时,还想说,濠哥也不支持中国大陆与香港的知名艺人单方面与那些外国品牌解除代言合同。
据报道说,陈奕迅单方解约阿迪达斯,被曝违约金高达6000万!
报道说,陈奕迅从十几年前起,就是阿迪达斯的全球终身代言人,不需要续约的那种,而且他还参与了阿迪达斯的产品设计,合作程度很深。
不管是不是要承担6000万违约金,陈奕迅因此利益受损,是肯定的。而且他损失的也不光是直接的金钱,还包括他作为一个艺人的商业信誉。这太遗憾了。
濠哥认为,陈奕迅表明坚定支持祖国的立场非常可贵,但是也没有必要立即就单方面宣布解除合约,只要到期不续约就够了。因为不违约、守契约,也是非常高的品质。
可能会有网友强调“祖国高于一切”,为了祖国的荣誉不能计较个人付出的一些牺牲。这话格调非常高,但爱国不等于牺牲。和平时期,毕竟不是战争年代,不用以牺牲证明爱国。尤其,任何人也不能要求别人为了显示爱国不惜作出牺牲。
您觉得:继续履约挣到洋鬼子的钱,与单方违约赔钱给洋鬼子,哪一个更爱国呢?
爱国,更多是为国争光,为国奉献,与祖国一起发展和成长。
让商业的归商业、政治的归政治。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明确表示,反对将商业政治化。这样的态度,应该是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人,当然也包括演员或艺人。
另外,很多网友注意到,目前国家队尚未单方面宣布与那些涉及到的外国品牌解约。这里面,恐怕不止是担心以后难以再与国际知名品牌继续合作的问题,也有一个解约的赔偿问题。把国家的钱赔偿给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外国品牌,那又何必呢!
最后,请各位看官想一个问题,中国如此大的一个市场,那些国际服装品牌是不是傻帽啊,放着钱不挣,非得跟着反华势力跑?
显然,这件事,不是一个简单地抵制外国品牌那么简单的。还是需要从更高的层面来解决问题。
所以,各位,要冷静,别冲动,别为了一件短期的暂时大热点,铸成个人的大错,让自己及家庭承担此后无尽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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