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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群众 奖励1000元至50万元不等

2017-05-23 平安成都 成都公安


为了号召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有效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成都市禁毒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成都市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奖励对象包括以书面材料、电话或者网络等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或协助查证毒品违法犯罪的公民。


举报人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报对象、举报内容明确、具体,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对破案有重大价值,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基本属实的,可获得奖励。根据毒品缴获量等相关案件情况,每案奖励1000元至50万元不等。


其中,举报生产、加工和制造毒品厂(点)的,根据毒品缴获量等相关案件情况,每案奖励1万元到20万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麻古、氯胺酮等毒品的,按缴获毒品量奖励1000元到30万元;举报涉及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麻黄素及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犯罪行为,每案奖励2000元到2万元;举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内吸食毒品活动和地下吸毒窝点,根据查获吸毒人员情况,每案奖励2000元到5万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根据铲除量每案奖励1000元到1万元;举报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逃犯,奖励1000元至1万元或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对打击毒品犯罪、治理严重毒品问题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奖励5万元到50万元。


群众可拨打毒品案件举报电话:110或84449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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