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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于第18周结束(2020年12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课程结课和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及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表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闭卷考试的课程

期末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的课程,考试时间应安排在第19周进行(2021年1月4日-1月8日)。开课学院可提前组织任课教师命题、审核无误后印刷试题并于考试通知发布后组织考试。

公共英语、英语二外由英文学院负责、日语二外由日本文化经济学院负责、法语、西语、德语二外由欧洲学院负责、俄语二外由俄语学院负责。各单位应于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人数、主考教师及监考人员)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教学培养科,同时发送试题电子版备案。

2.以课程论文考核的课程

以课程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专业课相关事宜由培养单位负责。原则上应于本学期完成课程考核。

二、成绩录入

成绩评阅、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录入成绩时间节点:

1.闭卷考试的课程,应于考试后四周内完成;

2.以课程论文考核的课程,应于2021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试卷或课程论文交开课学院备案。

三、课表编排

   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表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1.公共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英文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欧洲学院、俄语学院,请提前安排好开课教室并落实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于2021年1月8日12点前向教学培养科报送最终版公共课课程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专业课

本学期寒假前发布公共课课表,请各培养单位在公共课课表的基础上,合理编排2021年春季学期专业课课表,开课课程须严格按照现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9版)设置,工作量核算将按照培养方案计算核拨。专业课课表应在本学期结束前排定。(注:课程英文名称必须录入,否则系统不能提交。)

以上课表确定版本均需发送电子版,纸质版需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学培养科。

四、注意事项

注意:请各培养单位切实加强研究生成绩录入的管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录入成绩,认真核对成绩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安排研究生考核课程成绩的补录工作。

本通知涉及的纸质版报送地点:JG204,电子版发送OA邮件(王诺)。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培养科联系。联系电话:85319555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崔亚晶 | 审核:王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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