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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同心圆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奋力打造民行检察工作品牌


近年来,武穴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上级院关于推动基层民行工作转型升级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发扬敢为人先、忠诚为民、百折不挠的“红船精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不断健全司法办案模式,不断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奋力打造了民行检察工作品牌。2014年至2017年,武穴市检察院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连续四年在黄冈市检察系统考评中双双获得优秀等次,近日受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强化责任意识,筑牢民行检察根基


2017年3月,群众举报卢某某在某水库某段擅自开设养殖场,长期进行生猪养殖,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将未经过滤处理的禽畜粪便直接排放至该水库水域。该水库为二级饮用水源地,卢某的违法养殖导致饮用水源遭受污染,对武穴人民的饮水安全造成极大伤害。鉴于此,武穴市检察院民行检察部的优秀党员及时出动,依法向武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报武穴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和关闭。这份检察建议引起了武穴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武穴市检察院的监督下,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联合行动,依法关闭了该养殖场。

图为武穴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松青到企业工地现场说法,通过“监督+服务”的方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强化党建引领。该院坚持充分发挥院党组核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用党建措施引领并融合具体检察工作。党组配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队伍,形成了以三名优秀共产党员同时也是入额检察官为中心的三个办案小组,并建议制定了《武穴市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十个一”活动,进一步突出了民行监督在检察监督当中的民生核心地位,有效推动了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图为武穴市检察院检委会正在讨论民行案件


强化协调联动。一方面加强各内设机构的整体联动性,不断完善批捕、公诉、自侦、控申、案管等部门监督联动机制,实现了“以民事和行政检察部为核心,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重要案件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协调联动,善于借势发力,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部门、政府法制办、“雷霆行动”办公室等部门信息互动共享、沟通协调,探索与法院建立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庭审列席等工作机制,不断夯实监督工作措施,形成相关工作合力。

图为武穴市检察院与森林公安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


强化工作重心。主动适应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重心由裁判结果向诉讼活动监督转移的工作要求,以“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推进年”专项活动、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及公益诉讼为重点开展工作。


二、强化监督措施,提升民行监督质效


2016年,湖北鄂州某建筑开发公司与武穴市某村委会发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人员关系复杂,涉及10余人,涉案金额35万元。该院民行部门全体干警白天摸排线索、调查取证,晚上集体商议、细致研判,通过严密地调查,深挖案件事实,三个办案小组集中研判,最终查明该案为虚假诉讼并依法提请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武穴市人民法院重审,武穴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30日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

图为黄冈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经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开庭后,黄冈市各县市区检察院齐聚武穴开展公益诉讼研讨


注重统筹推进,确保监督工作质效。该院持续巩固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坚持传统业务不滑坡、新兴业务全面推进的工作理念,明确以审判执行监督为重点,以结果监督为切入点,自2015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15件;受理审查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调查案件124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9件,实现三项监督同步推进,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图为检察日报对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宣传报道


注重公益属性,确保公益诉讼质效。自公益诉讼开展以来,该院共启动行政公益诉讼9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对经诉前程序建议仍不履行职责的,提起公益诉讼2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撤销违法行政许可2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50余处、关闭了武穴市最后一所污染水源地的养殖场,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有力维护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图为武穴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民行部业务主任陈中亮正在与森林公安干警在案发地讨论涉林犯罪案件情况


注重普法宣传,确保案源拓宽质效。一方面以“宪法日”“公众开放日”和“环保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走进百姓千万家,走进村头田间,为群众答疑解释,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接待群众咨询100余次,并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民行检察工作开展经常性宣传。另一方面畅通信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传统渠道,最大程度的方便当事人控告和申诉,既接受当事人的申请,积极依职权发现虚假诉讼、职务犯罪线索,努力打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思路。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调查案件125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19件,共办理3 件虚假诉讼案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6件6人,有效引导了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案件线索,案源拓宽成效显著。

图为武穴市检察院联合武穴市森林公安局到武穴市森林资源丰富区域开展环保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强化服务功能,打造民生检察品牌


2017年,某村民委员会因不服与张某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多次上访至市人大法工委,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经武穴市检察院查明,该案通村公路施工合同系承包人张某某与前任村书记双方串通签订虚假工程项目,以合同约定价格对合同之外的工程进行结算,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据此,该院依法提请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

图为检察干警正在热情接待案件相关当事人


服务人民合法权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热情接待每一位来信来访群众,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2015年以来,共接待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6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细心解答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为武穴市检察院联合武穴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活动确保被毁林地逐渐实现生态恢复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该院把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作为“头号工程”来抓。同时积极与武穴市“雷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穴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无缝对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建立司法途径解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机制,全面运用公益诉讼手段,通过修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相关责任人清理被污染水库淤泥近10万方,督促相关部门对被违法砍伐的山林进行“补植复绿”23.1亩,有力促进了生态修复,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服务社会安全稳定。2015年以来,该院共息诉息访20余件,连续多年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当事人情绪激烈、矛盾突出、可能会激化矛盾的案件,共同研究制定应对方案,联合做思想工作,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对于较难化解的矛盾纠纷或者有缠访缠诉、越级信访风险的案件,及时向上级院、市委政法委发出预警,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听取上级院的指导,并积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爱心救助等系列手段给予需要帮助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群众帮助,让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让检察工作真正与民同行。


审核 | 刘   晖、陈中亮

图文 | 赵   兆、郭   峥

编辑 | 赵   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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