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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 | 第三批成员、观察员名单产生

2017-09-21 建设工程法律评论

我们欣喜地宣布:

 

根据经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以下简称“常设论坛”)章程之规定,经主席会议和发起人会议讨论决定,接受第三批成员和观察员。

 

现将第三期全体成员(包括先期接受的部分成员)、观察员及各自代表的名单公布如下:

 

一、成员及代表名单

1

天津仲裁委员会

代表:孙淑宇(天津仲裁委员会业务二部部长)

2

常州仲裁委员会

代表:张翔(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代表:吴永定(常州仲裁委员会事务一处副处长)

3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代表:张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职律师)

4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代表:谢俊祥(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5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

代表:左勇志(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副会长、建设工程专委会主任)

 

二、观察员及代表名单

(排名以所属省份汉语拼音为序)

安徽

1

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

代表:徐文东(安徽拂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

2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代表:周瑞军(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房地产业务部主任)



代表:王诗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建设工程业务部主任)

3

韬铭法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卓识(韬铭法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裁)

4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代表:王跃胜(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

代表:马德云(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

6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表:檀中文(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7

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高庆稳(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

8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代表:梁化情(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表:姜丽娜(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9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代表:李高来(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代表:李朝辉(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

10

重庆锁通律师事务所

代表:杨松(重庆锁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广东

11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代表:张帅(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2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代表:鲁潮(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13

中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代表:李志勇(中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代表:陈启水(中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

贵州

14

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

代表:宋训(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主任)



代表:胡昂(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表:杨伟民(贵州惟胜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北

15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李燕(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黑龙江

16

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促进会

代表:王彤(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副秘书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湖北

17

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

代表:胡威(湖北志民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

吉林

18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代表:宿辉(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江苏

19

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

代表:戚兆岳(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代表:顾增平(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代表:唐亮(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

江苏兴苏律师事务所

代表:叶双龙(江苏兴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辽宁

21

艾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于海志(艾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陕西

22

陕西仁和方圆律师事务所

代表:李建科(陕西仁和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23

陕西智圣律师事务所

代表:周成宽(陕西智圣律师事务所主任)

山东

24

山东陆海律师事务所

代表:赵孟辰(山东陆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25

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

代表:刘健(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6

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

代表:王金柱(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7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代表:尹光玉(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

28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代表:徐宣哲(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9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代表:高菲(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

30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

代表:李阳(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律师)

深圳

31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代表:王志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建设工程部主任)

四川

32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代表:王文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33

中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表:詹世鸿(中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

天津

34

北京市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代表:张丽娜(北京市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

35

北京中银(台州)律师事务所

代表:葛春良(北京中银(台州)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部门主管)

36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任继亮(宁波德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7

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

代表:应满昌(浙江法校(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38

浙江安吉县上墅法律服务所

代表:葛小平(浙江安吉县上墅法律服务所主任)

39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代表:王琦(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

 

拟申请成员或观察员的单位请联系游奕清女士,274301644@qq.com。

 

后附常设论坛成员/观察员申请表。

 

让我们共同为中国建设工程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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