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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生猪应急财政补贴 每头生猪补贴200元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广州市2022年度应对猪价过度下跌实施生猪应急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经本市畜禽养殖备案和持有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猪价过度下跌情形下保持存栏量不减少的生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应急财政补贴。对保持存栏量不减少的养殖户主,按初次核定数据每头存栏生猪补贴200元。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广州猪肉产量较前明显下降,猪粮比价进入过度下跌区间已持续较长时间,生猪养殖业困难加剧。


为进一步提升保供稳价能力,落实产能调控措施稳定生猪生产,避免“猪周期”导致价格异常波动和产能下滑,保护养殖户生产积极性,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和全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视频会议要求,做好全市猪肉市场应急价格调控工作,制定2022年度应对猪价下跌生猪应急财政补贴工作方案。


根据《通知》,经本市畜禽养殖备案和持有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猪价过度下跌情形下保持存栏量不减少的生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应急财政补贴。


已享受《广州市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的存栏能繁母猪,不再重复享受本生猪应急财政补贴。


猪价过度下跌情形,指广州市生猪出场价格猪粮比价(以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的监测数据为准)连续3周处于6:1以下,或者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过度下跌二级(一级)预警情形,或者广州市发布过度下跌二级(一级)预警情形,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研判认定达到的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过度下跌之情形。


补贴标准,以各生猪养殖场(户)申报并经各区农业农村、发改部门共同核定的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本工作方案印发3个月之日的实际生猪存栏量(均不含已享受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的存栏能繁母猪)为依据,对保持存栏量不减少的养殖户主,按初次核定数据每头存栏生猪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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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佳纯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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