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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公安局110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2016-07-19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平安乌兰察布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警量大幅攀升,其中非警务类群众求助、纠纷、咨询占比较重,挤占了有限的公安接警资源和处警力量。为了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警务效能,增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应对处置突发性事件、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请广大市民熟知110报警服务的受理范围和非紧急求助的途径,增强拨打 110报警电话的有关知识。

     一、明确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范围

受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群体性事件报警,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二、解决非紧急警务类求助途径

针对我市市民拨打非警务求助电话过于频繁的现状,希望广大市民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的报警、求助、投诉,直接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求助解决:
   (一)小区停水或自来水管破裂,请拨打自来水公司维修电话:8217157;
  (二)遇到停电或电路故障请拨电力部门电话:95598;
   (三)举报未成年人上网请拨打文化部门电话:8324486;          

(四)民工工资纠纷,请拨打劳动部门电话:8324109;    

(五)遇到商品质量问题,请拨打工商部门电话:12315;
  (六)举报工业生产、建筑工地嗓音、环境污染等请拨打环保部门电话:8324519;
  (七)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违规占道经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请拨打城管部门电话:8981392;
  (八)生活无着落求助,请拨打民政部门电话:8320822;
  (九)经济纠纷双方协商无果,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拨打司法部门电话:8209148;
  (十)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请拨打12389;

(十一)上述及其他一些非警务类求助或咨询,不知属于政府哪个职能部门或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的,请拨打市政府公众服务热线8320105;

我们感谢广大群众多年来对110的关注、支持和理解,同时,我们更期待着您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警民携手,戮力同心,共同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全力打造平安乌兰察布、和谐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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