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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战 “疫” 期间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乌兰察布市网安提示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要做到这6条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单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各单位开展了个人信息采集登记和排查工作,例如:物业管理公司协助登记所有进出居民小区、园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具体家庭住址、行踪等个人信息,有效促进了疫情防控工作。
乌兰察布市网安建议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群众正常生活受到干扰,损害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此,提示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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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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