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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恢复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平安乌兰察布 2020-09-09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自治区、市、区关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部署要求,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从2020年3月23日起,以投放少量考试计划的方式,逐步恢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先解决:
1.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临近过期的问题。
2.因疫情取消考试的问题。
3.2020年1月24日前,申请人已在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完成满分学习教育,并取得受理凭证的;驾照恢复、军转换证、实习期满考试的问题;
二、办理时间:
上述1、2项时间安排: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上述第3项需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向交管支队考试大队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5:00-16:00,预约电话0474-8303443;
考试时间:2020年3月23日、3月24日下午,预约数量:20人/天;2020年3月25日之后,预约数量:5人/天。
三、办事要求:
1.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进入办公楼及考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预约凭证、缴费凭证,扫取出示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乌丽吉”动态码以及疫情防控行程记录,主动配合各考场体温检测、信息登记;
不佩戴口罩、无法提供“乌丽吉”动态码和疫情防控行程记录或者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者,禁止进入业务区、办公区、考试区。
2.从工作人员引导指挥,依次排队、就坐;业务办理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3.在考前身份验证时,需摘下口罩进行身份识别;在理论考试时,需佩戴一次性手套进行鼠标操作;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时,学员需摘下口罩,自愿佩戴医用橡胶手套进行操作;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学员需佩戴医用橡胶手套、摘下口罩进行驾驶操作;考试结束后,立即洗手,佩戴口罩,迅速离开考试场。
 4. 请自觉保持办公、考试场所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5.疫情期间,需本人到窗口办理,禁止他人委托代办。
四、温馨提示:
1.交管支队考试大队和各社会化考场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由专人对考场、考台、考试车进行全部消毒,确保考试环境卫生。
2.办事群众、考生及身边人如有重点疫区湖北省及疫情较重地区(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地)旅居史且无当地社区开具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的相关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以及境外来我区的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大队办公区域、各科目考试场。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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