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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动态】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平安乌兰察布 2021-07-13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指示精神,坚守岗位,勇于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我市公安疫情防控、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全面及时的法律服务保障。

提前开展执法预警,指导一线执法执勤

2月2日,法制支队即向各地各部门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涉疫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对公安执法相关问题进行了提示和强调,一是要求各旗县市区公安局密切关注并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对严重妨碍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从严从重惩处;二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坚持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严格区分案件情况,分类处理,对没有主观恶意、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予处罚、予以教育训诫;三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和巩固执法效果。为规范文明办理涉疫类警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秩序平稳。

2月4日,法制支队整理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执勤规范用语》,梳理总结了一线执勤民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形、需要询问的问题和执勤规范用语,通过蓝信和微信工作群推送到执勤民警手中,为统一工作标准,提高检查效率、协助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检测排查,疏导群众的紧张焦虑情绪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避免了因为群众的不理解而产生的摩擦冲突,依法了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由于前期预防和准备工作充分,在疫情期间未发生一起因为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遭到投诉而引发的涉警负面舆情。

及时出台法律适用指导,提供准确执法依据

为了规范民警协助有关部门实施疫情防控、治安检查和警情现场处置过程中的执法行为,发布了《现场执法—疫情条件下的接处警教学视频》,转发了《公安机关应对疫情的法定职责和权限措施》。

为统一判断标准,准确认定和区分妨害疫情防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汇编整理了《公安机关办理涉疫类案件法律依据》、《办理涉疫类相关案件执法指引》,向各旗县市区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转发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妨害新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准确认定相关罪名严格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通知》。

针对公安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打击扩大化、片面追求从重,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处罚尺度不合理,适用训诫不规范等问题,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适用羁押措施和行政拘留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案件办理工作中需注意事项的通知》、《关于严格依法规范适用训诫的通知》、《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更加完善的执法依据和有效的法律适用指导,进一步强化民警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案件审核把关,确保疫情期间案件快侦快诉

切实履行好案件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涉疫类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审核,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罚得当。保持高度的舆情敏感性,对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形成执法舆情,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截止2020年3月8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审核涉疫情行政案件210起(其中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4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94起,寻衅滋事13起,阻碍执行职务11起,殴打他人1起,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76起,故意损毁财物1起,公然侮辱他人3起,侵犯隐私1起,诈骗2起,不如实登记旅客信息3起,谎报疫情1起),行政拘留(含拘留并处罚款)390人,罚款235人,警告13人;审核涉疫情刑事案件12起(其中妨害公务1起,诈骗9起,寻衅滋事1起,赌博1起),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2人。严格执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加强在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类案件中与检察院的对接工作,及时听取检察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确保案件快侦快诉。

从1月31日开始,案审大队长闫龙即进入工作岗位,每日对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涉疫类案件信息区分种类、数量及处理情况,全面细致进行统计,及时上报公安厅及上级相关部门,为我市疫情防控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统筹安排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勤务任务

支队民警在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市局疫情防控勤务,先后抽调6名民警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3名民警到G6高速治安检查站执勤。全体民警迎难而上,积极投身抗击疫情一线,特别是在执行第二批勤务任务中,支队辅警雷波克服家庭困难,主动请缨,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执勤,为守护社会平安默默奉献。

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法制支队合理平衡疫情防控工作和支队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法制部门日常工作有效运行。春节刚过,法制支队全体民警提前进入工作状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核查报告审核工作,疫情期间共审核扫黑除恶线索60条,提出审核意见115条,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案件质量评查及涉黑涉恶案例选编工作,服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案件的日常巡查和监督考评工作,印发《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通报》及《关于对各旗县市区公安局接处警网上登记和受立案情况巡查通报》。及时对接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完成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中涉及公安机关148项考核内容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下一步,法制支队将继续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能力本领,为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依法防控水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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