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通报】30名同志获得“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荣誉称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全市党员干部浓厚学习氛围,近日,市委组织部集中表彰一批“学习强国”先进个人,并授予“学习标兵”荣誉称号,全市公安机关30名同志获此殊荣。
“学习强国”平台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的互联网学习平台,是立足全党、面向社会的科学理论阵地和思想文化聚合平台,也是各级党组织持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线上学习组织指导和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自平台上线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通过构建网上学习组织架构,不断掀起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学习热潮。
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应用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对平台安装使用、组织学习、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同时明确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建立学习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民警、辅警下载注册、学习维护、学情上报工作,有效保证了民警、辅警全体参与,全员学习,率先实现学习人员全覆盖。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要求,坚持把“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应用和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平台“权威资料库”作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先进典型引领学、互助小组监督学等形式,以先进带后进,全面营造学习氛围、强化学习效果。特别是治安支队党支部等组织创新开展“学习强国”知识竞赛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民警思想觉悟、能力素养,有效保证了部门民警、辅警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入到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平稳有序的工作当中。
为扎实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强国”推广普及,市局机关党委专门组建“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定期通报各基层党组织民警、辅警平台注册、积分情况,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党组织,约谈党委(支部)书记,全年被约谈两次,部门全体民警、辅警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市局交管支队党委等组织依托学习平台开展文章阅读、视频观看、智能答题等活动,并运用“专题考试”“学习积分”等功能,组织专项考试、奖励激励等活动,提升学习效果,增进干事创业动力。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强化民警、辅警能力建设,培树先进典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精神、全力以赴,努力打造“有纪律、有活力、有本领、有血性”的乌兰察布公安铁军,坚决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公安局荣获“学习强国”学习标兵称号人员名单
(积分截至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