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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动态】乌兰察布各级公安机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有感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平安乌兰察布 2021-07-13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月22日下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

习总书记的讲话,在乌兰察布市各级公安机关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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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这论述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完全符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充分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性质、宗旨、任务。下一步我们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郭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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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内蒙古代表团的重要讲话中,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次深刻阐明了“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诠释出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也深受总书记的人民观启发,警察之所以冠名“人民”在前,是因为人民警察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是人民警察的职责所在,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群众观点、执法为民、民意导向不动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集宁区公安分局常青派出所教导员 马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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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作重要讲话。

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次深刻阐明了“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诠释出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

总书记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队伍的一员,在工作中、生活中必将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总书记指出: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自己将慎终如始抓好各项本职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紧紧依靠人民,不断从中汲取力量和信心;不断造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牢植根人民,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进一步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在公安工作的道路上积极努力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丰镇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 孙国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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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又一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这让我深切感受到了总书记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鼓劲、支招。尤其今年,看到总书记与内蒙古代表团讨论时那种热烈、活跃的气氛,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当代表费东斌市长说“我们是马铃薯之‘都’,他们是马铃薯之‘乡’,都好!”这句话时,总书记和代表们都笑了。总书记的笑,非常鼓舞人心,今后的工作中,我必将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状态努力工作,发扬蒙古马精神,为建设亮丽内蒙古,筑牢首都护城河贡献自己的力量。——兴和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郝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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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提供了科学指引,让我们更加坚定了信心。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根植人民”的要求。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民警,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尽心尽力,勇挑重担,全力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察右中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 王传业

编辑丨高琪宁
审核丨于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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