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一、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重复户口、无户人员、户口登记差错”等问题,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二、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居民只能拥有一个户籍,居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保留合法、注销非法”原则,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保留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
三、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公民死亡的,其亲属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四、人户分离和集体户口居民请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对。
五、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变更、更正。
户口信息核对关系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准确的户口信息将会对医疗、保险、养老、就业、就学等各项社会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一人多户、人户分离、户口登记差错”等问题,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同时,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人口基础资料。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支持。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属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联系。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