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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

全力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

人民公安报社研究制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保障公安新闻宣传主阵地的正确导向,近日,人民公安报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人民公安报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党支部(总支)和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了报刊网微端45个全媒体传播平台“三审”责任人,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办法》提出,报社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网办新媒体理念,坚决把好报刊网和新媒体政治关、导向关。

《办法》提出,报社党委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报社党委对报社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总支)、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促进报社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全力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要坚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公安部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纪律要求。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报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并用好网络学习平台。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人民公安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各项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好公安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要加强对社属报纸、期刊、网站、客户端、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上开设的账号等全媒体传播平台管理,做好内容和渠道建设,加大媒体融合规模和力度,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办法》还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通报、检查考核及问责制度等作出了细化规定。


编辑丨曹   鹏

审核丨于   洁来源丨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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