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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动物“贪玩”迷路,警察蜀黍来救助!

原来小动物们也“贪玩”
这些“熊孩子”
一不小心迷了路串错门
还好有警察蜀黍和爱心群众
帮助他们平安回家
接下来
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警察蜀黍救助野生动物的那些瞬间
01

2023年11月23日凌晨,集宁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白海子村某地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鸊鹈。挂断电话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的鸊鹈带回大队,进行简单的消毒、包扎处理。待集宁区野生动物救助站上班后,立即与救助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按照相关规定移交集宁区林草局野生动物救助站中心做进一步救助。

02
近日,化德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在化德县辖区内有人用粘兽器猎捕“百灵鸟”,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并现场成功解救了5只百灵鸟。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规定“百灵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03


“我在我家院子里看到一只形似老鹰的‘大鸟’,应该属于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吧!”

12月20日,察右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来自三股水村白山村委会热心群众电话,称在自家院子发现一只“大鸟”,无法飞翔。民警到达现场初步观察和辨认后,发现“大鸟”头颈羽毛为金色,身上是棕色羽毛,双爪和鹰喙皆为金黄色,疑似是一只金雕。民警随即将金雕送往集宁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治疗,待伤势恢复后再进行放飞,同时对报警人的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进行了表扬。


民警温馨提示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意义重大。如果群众看到被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救助、放生,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如若发现有不法分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也请积极举报!


排版丨马   健

审核丨于   洁

来源丨相关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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