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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未来东莞的小区可能都要配套中小学或幼儿园啦!
早上赶着上班,
结果还要跑很远去接送孩子?
以后,也许就没有这个烦恼了!
因为孩子以后在小区门口就可以上学了!
近日,东莞市法制局公布了《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简单来说,就是在东莞新建或改建的居住区里要有相对应的配套学校或者幼儿园!
那么具体管理办法是怎么样的呢?
下面学堂君给大家划出了重点!
注意看啦!
↓↓↓
新建、改建居住区要有配套教育设施
新建、改建居住区是什么?配套教育设施又包括哪些年级?
管理办法里对这些概念都做出了定义,先一起来看看吧。
新建、改建的居住区:包括新建、改建的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小区。
新建居住区: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居住区项目。
改建居住区:指在原有居住区的基础上,为了改善居住环境,适应居民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针对居住区所进行的修缮活动。
配套教育设施:仅包括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不包括高中及其以上教育阶段学校。
居住区建设单位:包括商品房小区开发企业、履行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责任的组织等。
教育设施用地不可占用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不可以侵占、破坏教育设施用地的。
新建、改建居住区用地为划拨的,其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配套教育设施用地与该居住区项目宗地一并划拨。
新建、改建居住区用地为出让的,其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配套教育设施用地与该居住区项目宗地一并出让。
由居住区建设单位建设的配套教育设施,应当与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开发的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应当与第一期居住区项目同步建成交付使用。
学校应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性质的
办法还明确,这些配套的学校或者幼儿园必须是公办性质或者普惠性的,不“高价”不“贵族”,可以满足大多数家长的需要。
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及时移交、公益办学的原则。
要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
已建或在建的居住区教育设施要开展整治
对于那些已经建好或者正在建的小区的幼儿园,要如何处理呢?管理办法里也提到是需要进行整改的。
办法规定,对在本办法生效前已建或在建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
对未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由市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引导其移交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5
不得虚假宣传购房可赠送学位等信息
自家小区旁有学校或者幼儿园,那是不是买房就可以有学位?并不是如此!
居住区建设单位可以将配套教育设施的有关情况写进房屋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中,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购买房屋可赠送学位等内容。
由于这份办法只是意见稿,
所以里面的条例都处于“待定”的状态,
何时才能推出,
也暂时没有明确日期
大家可能还要等一会儿~
那你们对此又有没有什么想法呢?
如果有,可以在评论里和我们分享
也可以按照以下渠道进行建议,
注意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1.登录东莞市法制局(http://sffzj.dg.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立规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2.邮寄至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法规科(邮政编码:523888);
3.传真:(0769)22831357;
4.电子邮箱:sfzjfg@dg.gov.cn;
注意: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编辑:饭饭
实习生:黄杰敏
来源:东莞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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