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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家长、学生、老师,这种校园常见行为,教育部坚决禁止!

2017-09-12 东莞日报教育学堂

可怕的“校园贷”

谈起“校园贷”

简直令人闻风丧胆


随着校园贷的野蛮生长催生出许多乱象

如裸贷、暴力催收、大学生不堪重负自杀等事件



深受“校园贷”毒害的学生有很多

最近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痛心的事

↓↓↓

大学生借20余万校园贷后自杀

钱用来聚餐及还贷

今年刚满21岁的朱毓迪,是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大二学生。8月27日,其父亲朱先生开车送儿子到咸阳市长途客运站,看着他上了发往汉中的客车。


9月1日晚8时许,朱先生突然接到儿子老师打来的电话:“你儿子借了同学几万元,现在人关机不见了。”朱先生来不及多想便和家人连夜赶到学校,这才得知儿子从大一上半学期开始,就让同学帮忙或自己在校园贷平台陆陆续续借钱,到现在已经有20多万元,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让同学帮忙贷款的。


更令朱先生担心的是,儿子失踪前曾给同学发过两段小视频和一段话:“哥对不起你,哥先走了”,两段小视频分别是他在小旅馆客房和江边自残的画面,朱先生立即报了警。



经过警方多天排查,最终在江里发现了朱毓迪的遗体。办案民警表示:“(遗体)打捞上来时,左手腕有伤,经过尸检确认排除他杀,属于自杀身亡。”


更令人心痛的是,民警调查贷款用途时发现,基本就是和同学聚餐以及偿还贷款等。


朱先生则表示,儿子去世后他还收到多个校园贷平台发来的催款信息,甚至恐吓电话。


其实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

听到大学生身陷不良“校园贷”的故事了


案例不胜枚举

2017年4月11日,厦门华夏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据报道,该女生借款的校园贷平台至少有5个,仅在“今借到”平台就累计借入57万多,累计笔数257笔,当前欠款5万余元。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期间曾收到过“催款裸照”。


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并明确退出时间表。但这个消息对于家住兴平市的刘先生来说太迟了,就在当天下午,他22岁的儿子明明(化名)在家中自缢身亡。同样,也是因为校园贷。


2017年8月15日,20岁的北京某外国语高校的大学生,在吉林老家溺水而亡。家人发现他留下的遗书后,他的手机还不间断收到威胁恐吓其还款的信息。通过其家人介绍得知,范泽一此前曾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高利贷”,已累计达13万余元,其中一笔借款数额为1100元,一周后需还1600元,周利息高达500元。



7个非法校园贷典型案例


“不良贷”


主要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


典型案例:2016年11月,福建漳州大二学生因参与不良校园网贷欠下百万债务跑路。


案例分析:不良校园贷往往存在费率不明、贷款门槛低、审核不严、不文明的催收手段、风险难控、易将风险转嫁给家庭、校园代理人无资质等风险问题,应加以识别。




“高利贷”


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2017年3月,福建某大学生通过校园贷小广告借款800元,不料在利滚利的情况下背负的债务近20万元!


案例分析:以月息“0.99%”为噱头的校园贷分期易造成“低息”假象,但加上平台服务费,成为超过年利率24%的超高利息!若缴纳滞纳金,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



“多头贷”


主要指因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典型案例:2016年3月,河南某大学生在10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后因过度借贷导致跳楼身亡。


案例分析:“多头贷”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校园贷平台是否正规,更在于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将直接导致的巨额还款压力问题。




“传销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典型案例:2017年2月,吉林破获涉150余大学生传销式敛财类校园贷诈骗案,主人公小郑以兼职代理身份发展下线并进行逐级提成。


案例分析:判断传销的三个标准:是否需要上交会费;是否让发展下线;是否进行逐级提成。案例中涉案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作案人,多数学生是在并不知情和利益驱使下被不法分子利用。



“刷单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典型案例:2016年上半年,南京陈同学受诱惑驱使从事“刷单”购手机,不料在成功分期购买手机后,实际使用方拒不分期付款并消失。


案例分析:要高度警惕典型“贷款购物”刷单兼职骗局,求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信誉高的单位,谨防“好心人”主动介绍工作行为。




“裸条贷”


主要指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典型案例:2017年4月11日,福建厦门大二学生因卷入“裸条”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骚扰,选择烧炭自杀。


案例分析:“裸条贷”往往给借贷者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致使借贷人不堪其扰而采取极端做法。一旦陷入裸条陷阱,要主动报告自己的借贷信息,并及时进行报警。




“培训贷”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园贷”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典型案例:2017年4月,广州某教育机构通过 “培训课程费”为由诱骗大学生参加贷款,致使270名学生惨遭诓骗。


案例分析:此类校园贷诈骗实为诈骗分子通过虚假宣传方式诱骗学生参加贷款缴费。



认清“不良校园贷”的真面目后如何防范?专家给出建议,应该做到“三不要”:不要沾惹“不良校园贷”;不要“非理性”消费;不要“采取极端解决办法”。及时和父母沟通,当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报警。



拒绝“校园贷”,刻不容缓!

今年6月

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

对于存量业务制定整改计划

明确退出时间表



2017/ 09 / 06

教育部新闻发布会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 (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6日新闻发布会现场有记者提问——


近两年,部分大学生因为高消费陷入校园贷的泥潭,甚至有学生因此而自杀,教育部对于这种学生的消费情况和现在存在的问题有没有一个解决办法?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说:“为什么学生借了钱之后陷入校园贷?是因为未来要偿还的利息很高。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做了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


“学生由于金融知识不够丰富,借了高利贷,最终利滚利,到了有些学生还不起的程度。这都是社会上不良的网贷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引诱学生,最终造成的现象。”赵建军说。

赵建军表示,今年上半年我们和银监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我们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据我了解,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这项业务,像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同时,我们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对于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赵建军说。  


也就是说

其实,学生贷款不无不可

但一定要“走正门”

大家都记住了吗?



素材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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