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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远吃饭收取茶位费,给还是不给?看看他们怎么说......

清远新闻 2019-05-21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请客吃饭,成为市民的日常休闲活动之一。然而,近日有市民向记者报料,称其在某餐馆与朋友聚餐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行”收取茶位费


收取茶位费3元,赫然写在结账小票上。梁素雅 摄

    

记者经过多方采访发现,对于是否应该收取茶位费,法律并无明文禁止,收取茶位费之风在清远市区各大餐厅中也比较普遍。网上的观点莫衷一是,有的支持有的反对,还有网友呼吁,茶位费已成为饮食文化中的一部分,应该引导规范起来。

    

律师表示,茶位费在法律上虽然没有被明文禁止,但不代表它是合理的。餐饮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茶水、餐具消毒等服务,应当作为一种“附加”服务。


    

清远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茶位费属于市场自发行为,针对这一行为,在相关行政条例或消费法律中,目前找不到相应的要求和规定。经营主体在收取茶位费前,有义务向顾客陈述这一情况,说明收取茶位费的理由,并列出茶位费的“消费清单”。


记者跑腿

茶位费收3元、6元、10元不等


为更好地了解清远市区餐饮行业收取茶位费的现象,近日,记者来到餐厅酒店较为聚集的城市花园餐饮街,及人民一路、曙光一路、先锋中路片区的部分酒店、餐厅进行了调查走访

    

在城市花园的餐饮街,记者亲身体验了某家日本料理餐厅,和走访了某家海鲜酒店。在该日本料理餐厅就餐时,记者主动问及是否要收取茶位费,服务员给予肯定的回复,并表示“整条街都收”

    

从该餐厅给记者提供的“消费单”上来看,茶位费为3元,服务员解释,3元的茶位费,包括桌面上的调料、牙签、纸巾,以及还有“尚未上桌”的芥末等所有费用。该餐厅前台还表示,顾客可以不享用这些服务,但茶位费还是要支付的。


    

在曙光一路的某家以早茶为主的茶楼上,记者向前台经理了解茶位费的相关情况,该经理相告,其茶楼收茶位费分为6元、10元和15元三个不同价位,“6元为普通绿茶一壶,15元则是铁观音茶一壶。”


经营者说

收茶位费是行规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每当问及为何要收茶位费时,餐厅、茶楼的服务经理或老板回应时,较为普遍的答复是:“整条街的餐厅都收”“这一直都是行规啊”,或者是反问:“为什么不收?”

    

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餐厅老板认为,餐厅在购买茶叶、调料(如醋、酱油等)、纸巾等材料时,需要成本,这一部分成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属于需要顾客承担的是菜肉类的支出成本,但顾客在消费时,也需要茶水服务,但优质的茶水服务,如铁观音、龙井、普洱等,这些贵价的茶叶任何餐厅都不可能免费提供的。

    

该老板还认为,如果不收取茶位费,就很难抑制某些顾客对茶水、纸巾等的浪费,同时也会加大餐厅的成本和人力负担。

    

一位羊肉餐厅老板表示,收取茶位费实属“无奈之举”,实体餐厅数量多,网店的冲击不止,还有近几年经济下行的压力,人力成本增高,食材价格提升让不少餐厅在经营上举步维艰。收取茶位费,可能会引起某些顾客的反感甚至是止步,但如果不这样做,餐厅的收入会更加微薄。



部门回应

茶位费是市场行为但消费者有知情权


针对酒店、餐厅、茶楼等普遍收取茶位费的这一现象,记者曾先后向清远市消委会、市商务局及市工商局了解相关情况,市消委会和市商务局均以“不属职责范围”为由不予回应,清远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最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该科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茶位费属于市场自发行为,而针对这一行为,在相关行政条例或消费法律中,目前找不到相应的要求和规定。他个人认为,虽然目前法律法规没有对这一市场行为作出“反应”,但消费者还是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酒店、餐厅、茶楼等经营主体,在收取茶位费前,有义务向顾客陈述这一情况,说明收取茶位费的理由,并列出茶位费的“消费清单”,即茶位费里包含哪些服务等。


他表示,如果经营者已经在其餐厅内醒目位置标志出“本店收取茶位费”的字样,但消费者因为“忽视”或“无视”而最后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则主要责任在消费者身上。茶位费收多少,应该看酒店、餐厅、茶楼等的档次及服务质量而定,不能“一刀切”下结论。


律师看法

法律无明文禁止不代表合理


就餐饮经营者收取茶位费是否违法的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名典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赖丽丹。她表示,2014年,国家商务部和发改委联合颁发的部门规章《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中的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茶位费是否属于“最低消费”的一种,目前尚存在争议,因为法律上没有明文将其列为“最低消费”中的一种,因此,法律并不明确禁止这一行为。

    


她认为,茶位费在法律上虽然没有被明文禁止,但不代表它是合理的。餐饮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茶水、餐具消毒等服务,应当作为一种“附加”服务。到目前为止,国内的消费者对茶位费的法律诉讼案例基本上没有,因为与耗时较长的诉讼相比,消费者对几元钱的茶位费也只能是“默许”了。

    

网友声音


记者梳理发现,针对茶位费现象,网友们表现出了观点不一的理解,有的持“支持”观点,有的持“反对”意见。他们纷纷说出自己支持或反对的理由,还有的呼吁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条例对茶位费现象进行规范管理。


支持


@清远的哥:餐厅给顾客提供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没毛病。


@阿姗:酒店提供茶水、牙签、纸巾……都需要成本,收取几元钱的茶位费,合理。


@人的我是就念来着倒:西方社会餐厅的消费习惯,顾客通常要给“小费”,没人说不行啊,现在餐厅收取茶位费,跟收“小费”的性质是一样的,有何不可?


反对


@阿汤爹:小费,你可以选择支付或者不支付,但茶位费是餐厅强制收取的,而且饭前也没有告知顾客,所以性质不一样!


@把酒问青天:本人并不在乎那几块钱,但餐厅在饭前没有跟我说明,我就觉得被坑了。


@良人未满:一个人吃饭,收3元或5元的茶位费,倒也没啥。但我一家子6口人去吃饭,6个人的茶位费就是18元或者30元,这一笔账,够第7个人另开小灶了吧。


@Sally:纸巾、茶、开水、牙签……这些要让酒店支出的成本一共才多少钱?收取3元、6元,甚至是10元,怎么看出这是成本费用?


@另类键盘侠:所谓茶位费,是因为餐厅提供茶水而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乍看合情合理,实际上站不住脚。如果收取茶位费的逻辑能成立,那么以后餐厅是否还要收取“灯光费”“网络费”“空调费”“卫生费”等?


中立


@曼珠莎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餐厅和顾客双方都OK的话,这个事就没问题。


@人鱼的眼泪:这要视情况而定,我喝了茶水收点茶位费没问题。我不喝,要收我茶位费,那就万万不可了。


@涛:高档餐厅提供很好的服务,而且体验也很棒,收取茶位费是合理的,而普通的餐厅就没必要吧。


@一笑了之:餐厅收茶位费,早已有之,根深蒂固了。不管你赞成还是反对,要杜绝它不可能,但相关部门一定要对这一现象加以规范。


采访手记

茶位费该不该收到底谁说了算


关于茶位费,虽未见法律、条例明确定义为“违法”,但它在消费者中确实存在较大争议。那么,给不给茶位费,该由谁说了算?

    

有网友言道,既然餐厅提供了茶水、消毒、纸巾等服务,那么是否收取茶位费,应由餐饮经营者来决定。

    

餐饮经营者提供茶水、消毒等服务,其根本目的是确保消费者“在此吃饭、饭后买账”,所以,相应的服务有其必然的义务属性,既然是义务,是否应收取费用,当然不由承担义务的一方说了算。

    

又有某些“业内人士”言之凿凿:既然是市场行为,该由市场上的自由竞争规律,决定茶位费之“去存”。

    

消费者与餐饮经营者,是交易关系,不是竞争关系。当市场上所有经营主体一致认同并遵守某一“行规”时,消费者一方能做的,就只能是默认和接受这一规则。因而,由市场决定茶位费的“去存”,显然不妥。

    

由此推论,秉着公平交易的原则,构成市场行为的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由任何一方制定市场规则,都是有失公允的,所以,给不给茶位费,应当由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确保公平对话的基础上,由第三方即相关部门主持下,共同商议,这才算数。

    

既然收茶位费已是普遍现象,要彻底杜绝也不容易,相关部门可就此出台管理条例,对茶位费现象加以规范引导,例如,普通餐厅只是吃一碗饭或一碗面,收取茶位费应当禁止;以喝早茶、吃点心的餐厅、茶楼等,可合理收取一定的茶位费。


清远的小伙伴们,

你认为茶位费给还是不给呢?

在留言区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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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南方日报记者 姚水波 

编辑 | 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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