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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司机,你的车明年可能无法上路!国六提前实行了,赶紧查一下~

清远新闻 2021-03-15


日前,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广东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其中提及,2019年7月1日起,广东(不含深圳、广州)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的排放控制要求。




广东宣布提前执行国六标准


其中Ⅰ型试验应符合6b限值要求,PN(粒子数量)限值在2020年7月1日前执行汽油车过渡限值,即6.0×1012个/km;Ⅱ型试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在2023年7月1日前仅监测并报告结果。


2019年7月1日前(不含1日),在广东(不含广州、深圳)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标准轻型汽车新车,可以在2019年10月1日前(不含1日)在广东(不含广州、深圳)办理注册登记。汽车销售商要做好车辆切换,且应当书面告知购车者购置车辆须符合本通告规定。



车辆是否达到国六标准,

可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

(www.vecc-mep.org.cn)查询核实。



车用成品油供应企业及自备车用燃料企业应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的要求,按时保质供应国Ⅵ车用燃油,以适应广东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需要。


广深已牵头出台相关意见


之所以称之为“提前”,是因为此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称,我国将于2020年7月1日对轻型车强制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不过面对日益严重的环保压力,部分地区已提前将节能减排提上日程。



3月29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六)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中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柴油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汽油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


5月7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计划于2019年1月1日起对新车和外地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另外,以首都北京为中心,包括周边的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和山东省等五个省市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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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方日报、南方网

编辑 | 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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