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常用功能小贴士(三十五)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操作指南来啦!
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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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一)功能概述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特定事项产生的留抵税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予以计算退还。
1.增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随时申请办理增量留抵退税。
2.存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根据您的企业划型,在规定时间申请办理存量留抵退税。
微型企业:
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后;
小型企业:
申请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后;
中型企业:
申请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后;
大型企业:
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后。
(二)功能路径
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您也可以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后,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自动跳转至【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功能申请界面。
(三)操作步骤
01
第一步,进入申请界面后,系统会有信息提示如下图所示,您可以选择“确认”或“取消”,选择“确认”进入下一环节;选择“取消”,您将退出申请。
02
第二步,点击“确认”后,将有一条新的提示,您可以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或“自行填报申报数据”。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则会给您预填申请表数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如果选择“自行填报申报数据”则不加载预填信息,均由您自行选择或填报。
03
第三步,进入申请业务,选择“银行名称”后系统自动带入已备案的“退税银行账号”和“账户名称”。并根据政策内容,确认并选择您的“退税企业类型”后,系统自动带出留抵退税申请文件依据和退税申请理由。
04
第四步选择您要申请退还项目,“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
当您不符合条件且选择 “存量留抵退税”,系统将提示,您需要取消选择“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05
第五步确认或填写序号1-15的数据内容。
如果您申请存量留抵退税,还需填写序号16的“本期申请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和序号17“其中:本期申请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如果您申请增量留抵税额,需填写序号18“本期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即申请成功啦!
您可以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留抵退税申请结果,应在收到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往期回顾
1.电子税务局常用功能小贴士(一)(详情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