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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百余村民围攻电站, 三“骨干”获刑!

点击关注👉 富顺融媒 2024-01-19


近日富顺法院审结了一起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那么这是一起什么样的案子呢

现在就跟着小融一起来看看吧



       富顺法院审结了一起“轰动”本地的被告人彭某、王某、文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该案涉及百余村民两次围攻电站,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富顺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后,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首要分子及骨干成员均被判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一年,等待他们的将是凄凉的监狱生活。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下旬,富顺县兜山镇某村4组村民对富顺县某电站占地补偿、分红不满意,被告人彭某(该村4组组长)便组织村民召开会议,决定采取堵电站大门、控制中控室等方式扰乱电站的正常生产秩序。1月28日上午,该组百余名村民在电站生产大楼下聚集,并手持木棒、锄头、铁铲等物,且有村民到电站中控室,阻挠电站正常运行。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及时到现场对村民进行劝解,但村民并不满意,继续聚集闹事。被告人王某等人还对电站工作人员邹凯拳打脚踢、被告人文某搬煤气罐到电站大门口和中控室,并扬言不解决问题就要引爆煤气罐,被告人王某协助文某搬运煤气罐。电站出于安全考虑,被迫停止发电,经多方劝解后村民情绪稍微稳定,电站重新发电。当日下午14时许、村民又聚集闹事,电站被迫停止发电,一直到17时许才恢复发电。犯罪嫌疑人彭某、王某、文某聚众扰乱电站正常生产秩序,造成电站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2018年1月底,富顺县兜山镇某村4组部分村民以社保问题未解决为由,再次堵电站大门、占领中控室扰乱电站正常生产秩序、试图给政府施加压力来解决此事,村民将电站大门上锁,禁止任何车辆通行,造成电站工作人员不能正常生产,车辆不能正常进出。2月5日晚被告人彭某、王某还与村民一起开会商量堵电站大门、占领中控室人员排班等事宜。次日,被告人彭某、王某、文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次被告人彭某、王某等人参与聚众扰乱电站正常生产秩序、致使电站于2月2日至2月6日被迫停止发电,给电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万余元。

      庭审现场氛围浓重,座无虚席,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列举了大量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庭审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富顺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聚集百余人以堵电站大门、占领中控室的方式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电站无法正常生产发电,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彭某系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文某系积极参与者,富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彭某、王某、文某均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一年案件宣判后,法官告诫三被告人应采取合法手段处理问题,严禁用扰乱社会秩序的方式,三被告人均表示后悔莫及,等待他们的是凄凉的改造生活。


希望大家都够吸取这样的教训

维护社会秩序从你我做起

能够做到遵法守法


• end •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张怡婷      

 投稿邮箱:289275903@qq.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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