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今日头条】富顺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二审维持原判!

点击关注👉 富顺融媒 2024-01-19


号外!号外!

富顺的小伙伴们

赶紧看过来吧



2019年5月15日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

富顺县人民法院对李智宇等4人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介绍

富顺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18年1月李智宇刑满释放后,以提供食宿和费用开支,清理门户树立威信,用作案方式考察胆量的形式,先后纠集未成年人辛某某、杨某某和沈某为重要骨干成员,多次共同实施犯罪,形成以李智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智宇以带“陪酒幺妹”提成陪侍费的方式为犯罪集团主要收入来源,并配备砍刀、弹簧刀、枪支等作案工具。

在2018年4月期间,李智宇组织、领导该犯罪集团重要骨干成员辛某某、杨某某和沈某,以暴力手段在富顺县富世镇城区先后实施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作案四起。


此外,在2018年1月至3月期间,李智宇邀约及伙同他人,另实施寻衅滋事作案二起;在2018年3月至5月期间,李智宇个人还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在2018年5月至6月期间,辛某某伙同杨某某、沈某单独实施寻衅滋事作案二起;2018年8月,杨某某单独实施故意伤害作案一起。


2019年1月15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李智宇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余骨干成员辛某某、杨某某、沈某分别被判处三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智宇、杨某某不服判决,以量刑过重等理由提出上诉。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以李智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短时间内密集作案,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从严惩处。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李智宇、杨某某所提上诉理由均不成立,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最终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全案重刑率达75%

展现了审判机关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自贡市线索核查中心举报电话:0813-4702274;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813-4706124 ;富顺县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813-7219300。


• end •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编辑|张怡婷   宋美茜

 投稿邮箱:289275903@qq.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


★ 上周TOP5 ★

1

富顺人血脉中的骄傲与传承——城市骄傲

2

【权威发布】要报名了!2019年富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读书办法公布,详情↓↓

3

【今日头条】自贡中院公开审理富顺恶势力团伙首犯,抢劫、聚众斗殴、非法拘禁...

4

咋的?富顺县人民医院竟出现直升机空中救援…

5

富顺县关于招聘乡镇艾防工作专职人员的公告

 关注下载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今日头条】富顺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二审维持原判!

点击关注👉 富顺融媒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