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教育研训中心公开招聘研训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杭州市临安区教育研训中心实际,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学科研训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共招聘研训员5名,经招聘被正式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公办学校(单位)任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编教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正高级、特级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1.获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
2.近五年获地市级专题论文一等奖以上或地市级课题成果二等奖以上;
3.获地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
(二)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4.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报名方式(选其一):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材料详见临安教育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an.gov.cn/col/col1413715/index.html)到杭州市临安区教育研训中心(临安区锦北街道西林街461号)现场报名。
2.在线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材料详见临安教育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an.gov.cn/col/col1413715/index.html)发送至邮箱1203396175@qq.com并电话确认(电话号码:0571—63721672)。
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人才政策
此外,符合条件的非临安籍教师可免费享受三年教师公寓居住或享受政府专项租房补贴。
具体招聘内容详见临安教育网:
http://www.linan.gov.cn/col/col1413715/index.html
咨询电话:0571—63721672;15868818172,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1—63805979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来源: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