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培训第二期】什么是审核评估
第一节 什么是审核评估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是党中央在我国高等教育由大国向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审时度势,对高等教育做出的重要部署。促进高等学校步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教学评估是其中的关键抓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评估工作要“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在总结我国30 多年的评估历史和上一轮评估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参考和借鉴国际先进做法的基础上,教育部于2011 年10 月颁布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 号),形成了本科教学“五位一体”的新的评估制度。“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是未来一段时期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它强调了以自我评估为基础,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简称审核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 年以来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开展的制度性评估。审核评估重点考察学校办学条件、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学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及成效。审核评估的核心是“质量”,主要目的是“保障质量”,即通过评估的评价、监督作用,促进高等学校坚持内涵式发展,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模式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水平评估属于选优模式评估,主要是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重点是选“优”。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编辑/VINA(iss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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