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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原副市长费跃忠被逮捕
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费跃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费跃忠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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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费跃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清廉浙江”5月9日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金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费跃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费跃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规投资入股多家非上市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消防验收、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费跃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费跃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寿慧桢
来源:浙江检察、清廉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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