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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组团盗墓,3人中毒死亡……
近日,小编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盗墓案件中获悉,一个9人盗墓团伙,盗墓过程中3人死亡,因事情败露,其余6人投案自首,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22年端午节前夕,陈某纠集郎某、钱某等5人,自带铁锹、镐头等工具,驾驶机动车到敖汉旗某地附近山上盗掘古墓葬,怎奈下起大雨,几人挖掘两天后停工。陈某一伙人不甘心,几日后,陈某再次纠集人手,这次盗墓团伙扩至7人,前往该山继续挖掘。因人手过多,盗墓工具不足,几人商议购买绳索、铁锹、镐头等挖掘工具。那么问题来了,谁来出资购买?几人各自怀揣鬼胎,不愿出资,推推搡搡引发内讧,就这样散伙了。
一个月后,陈某还是不甘心,纠集8人组成团伙。这次可谓组织周密,分别驾驶两辆汽车,白天停工,黑天入穴挖掘,1人在外围运输、送饭,4人在洞口抬土、卸土,3人在洞底轮流挖掘。洞穴越挖越深,雨水流入洞内无法继续挖掘,该团伙又买来汽油抽水设备,将洞穴内的积水向外排出。因汽油抽水设备在洞内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致使洞内挖掘的3人中毒身亡。因3人死亡,此事败露,钱某等5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奇葩盗墓就此结束。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等6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私自秘密挖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6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沈佳慧
来源:央广网、敖汉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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