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你爱要不要!你要是敢把这事儿说出去,看我怎么收拾你!”话音未落,200张百元大钞被七零八落地撒在土炕上。这是几年前发生在延庆区某村李某家的一幕,李某时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事情得从一笔占地补偿款说起。去年,延庆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某乡镇党委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查阅某村财务时,巡察组发现,一笔122.22万元的“陕京四线”占地补偿款拨到村账后,随即全部被划转至时任村委陈某的个人账户中。陈某的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日期明显晚于土地流转时间,与占地补偿协议签订日期为同一天。巡察组当即起了疑心,调阅了同一时期的会议记录,发现陈某承包这块地没有经过村两委研究。巡察组敏锐地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猫儿腻”。巡察组找陈某前来谈话,起初他遮遮掩掩、含糊其辞。在巡察组耐心地劝导下,他终于承认自己只是一个“中间人”,收取了好处费,但真正的受益者是谁,他不肯说。陈某承包了土地却没有得到补偿款,这么一大笔钱到底去哪儿了?按照村账划转规定,款项划转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人同时签字。巡察组从划转补偿款的票据上找到了这三人的签字,分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周某、村主任赵某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某。周某说:“当时是村主任赵某某和她前夫张某某拿着票据来找我签的字。”李某刚开始似有难言之隐,多轮思想工作后,他终于将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说了出来:“赵某某两口子想拿到钱,逼我签字,可我觉得这是违法的事,就没签。他们到我家威胁我,说不签就找人收拾我,我这才签了字。临走时还非要给我两万块‘封口费’,我不要,他们就把钱撒在了炕上……”李某边说边从柜子后的牛奶桶里拿出了一个泛黄的纸盒,里面是用层层报纸包裹的两万元。“这钱我一直都没敢动,现在终于可以交给组织了,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巡察组经过充分了解和环环印证,确定这是一条通过抢栽抢种骗取国家补偿款的问题线索,随即将相关线索、材料移交至延庆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从守护国家利益、清除基层自治组织隐患、强化基层治理的高度依法严肃查处。目前赵某某等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丛颖 曹吉利 纪谋
责编:王晓宇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来源。
关注“清风北京”传播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