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籍在校大学生看过来!乡镇(办事处)团(工)委、行政村(社区)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等你来报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在河南省团校召开的座谈会议要求,共青团鹿邑县委围绕“爱家乡 护亲人 保安全 作贡献”活动主题,助力推进鹿邑在县域经济“成高原”目标中储备优秀青年人才、提供智力支撑,进一步加强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团组织工作力量,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同时为优秀在校大学生搭建发挥智慧才干、参与社会实践的平台,增强鹿邑学子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共青团鹿邑县委决定招募一批优秀在校大学生到乡镇(街道)团委、行政村(社区)团组织任兼职副书记。
以鹿邑籍在校大学生为主体,鼓励引导在校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到乡镇(办事处)团委、行政村(社区)团支部进行为期1年(2022年6月中下旬-2023年6月中下旬)的兼职锻炼,帮助大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基层、增强责任、锻炼才干,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较高、基层经验丰富、善于服务群众的青年人才队伍。
2.工作纪实。兼职大学生工作期间应主动参加基层团的学习、会议,认真主动完成“十个一”工作安排和乡镇党委、团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3.工作纪律。兼职期间要服从兼职单位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科学做好防护。外出组织活动的,必须主动向兼职单位报备去向,得到兼职单位的批准,确保外出安全。
4.工作考核。兼职结束后,对于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大学生,团县委将出具兼任职务证明、工作实绩鉴定意见。对表现优秀的,团县委按照30%比例授予县级优秀团干部称号,结果通报至兼职大学生所在学校团组织。在岗时间不足80%不得评为县级优秀团干部。5.工作保障。各乡镇(办事处)团委负责同志应为兼职人员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支持,常态化与兼职人员沟通交流,帮助解决工作困难、落实工作措施。